“這些惡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誠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經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因點名批評了當下輿論熱議的“瘦肉精”、“染色饅頭”事件,溫家寶總理這句話被媒體廣為轉載。
事實上,在一針見血指出當今社會脆弱的道德生態之外,總理另一段與之相關的言辭似乎更值得輿論關注。他說,“要把依法治國和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使有道德的企業和個人受到法律的保護和社會的尊重,使違法亂紀、道德敗壞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會的唾棄。”
這番講話并非是專門針對食品安全問題而發,它劍之所指,是轉型社會的道德文化重建,是講誠信、講責任、講良心的社會信用關系的重構,而這些重建與重構,需要法治來保駕護航。
“一個國家,如果沒有國民素質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絕不可能成為一個真正強大的國家、一個受人尊敬的國家”。是的,問題是,如何才能讓那些無良企業講良心?讓缺位的監管機構講責任?讓唯利是圖的商家講誠信?僅僅對他們進行道德教育是行不通的。
在法治不完善的環境下來談道德的提升是奢侈的。人是利己的動物,在行動中,總是趨利避害,盡可能地保護自我的利益,避免被懲罰。只要沒有剛性的約束,人們總是容易被自己的欲望所牽引,摒棄道德,挑戰法律。相信那些無良企業、不法商人、失職瀆職官員并沒有少接受為人要誠信的道德教育,在公開場合,他們滿嘴也是仁義道德,但是,一旦發現法律“打瞌睡”,或者可以通過權錢交易繞過法律懲戒,私欲便很容易漫過內心的道德堤壩,呼嘯而至。
法治的缺失極大地損害了社會道德文化,令社會失去方向,民眾失去信心。我們一方面要求公民講誠信,樂于奉獻,勇擔責任,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對那些違法亂紀者,尤其是失職、瀆職官員網開一面,用輕描淡寫的行政處分,代替嚴肅的司法問責。如此道德教育如何能深入人心?在一次次社會現實的矛盾沖撞中,道德輸得一塌糊涂。
當然,法治應該包括良法與對良法的遵從兩個方面,良好的法律來自良好道德文化的指引。而這,需要從我們綿延數千年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營養,從世界優秀的文明成果中取長補短,從60年新中國道路的探索中獲得腳踏實地的精神,從30年改革開放的激情與榮耀中尋求創新的勇氣。
總理說,相較于經濟發展,我們的文化建設特別是道德文化建設仍然是一條短腿。如何讓社會道德文化趕上GDP,從根本上鏟除滋生唯利是圖、坑蒙拐騙、貪贓枉法等丑惡和腐敗行為的土壤,維護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請從完善法治開始。(郝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