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產能過剩本來是一種正常現象,不是新問題,也不是洪水猛獸。但當前的產能過剩越來越嚴重,其特征值得我們認真思考。首先,當前產能過剩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行政力量推動產業發展,而市場機制沒有充分發揮作用。比如,在產能已經明顯過剩的情況下,仍然有16個省(區市)把鋼鐵、23個省把汽車作為“十二五”時期的重點發展產業。
具體到某個項目來看,在得到一些不規范的優惠和減免后,企業的投資、生產的成本偏低,沒有反映真實成本,造成了市場秩序扭曲混亂。
第二個原因是近些年經濟的波動性比較大。在國際金融危機之前,我們過了幾年高增長低通脹的好日子,這樣一種好態勢使得投資者對前景過于樂觀,但是危機造成內需和外需全部收縮,市場需求的大起大落和政策的急劇調整,加劇了產能過剩的矛盾。
第三個原因是我們傳統的靠項目審批來管理經濟的方式失效。盡管有比較強的投資審批制度,但沒有控制住。早在2004年國家就出臺文件,對鋼鐵項目在質量、能耗和資本金構成等方面做了很多規定。如果達不到規定,國家不予核批,不予備案。但是2004年以來新建的鋼鐵項目,只有四成經過合法審批。這說明在執行規章制度的時候,地方放松了監管。說到底,還是有單純追逐GDP的心態和行為。
這么多年,我們一直在淘汰落后產能,可就是成果不顯著,原因就在于政府的手與市場的手,沒有牽在一起,反而經常“掰手腕”。 正常情況下,市場的力量應該是可以淘汰低端落后產能的。政府之手必須與市場之手相協調,不能袒護低端落后產能,不能給低端產能搞“雪中送炭”,要讓他們自然死亡。這樣雖然有陣痛,但絕對值得忍一忍。
未來,應建立起矯正產能過剩的長效機制,減少政府的投資項目審批,建立新型準入制度。現在的投資項目審批是管投資規模、管投資效益等,其實這是投資者自己最關心的,政府不應該關心。新型的準入制度要用節能、環保、安全生產等指標來對投資項目進行約束和管理,只要把好了以上關口,讓企業在公平的環境下競爭,市場的優勝劣汰機制自然會發揮作用,無需政府過度操心。(楊 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