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名為“仰天坪國際度假山莊”的房產項目,打著“廬山首個擁有產權并取得銷售許可的項目”的旗號,在廬山景區公開發售。該項目包括4棟產權式酒店及十余棟“大宅”,一套面積1200平方米的大宅銷售價約為5000萬元。銷售顧問表示,開發商金城公司經過四五年的公關,才得到廬山及江西省有關部門的審批許可。(7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
無論是該房產項目的開發商,還是廬山風景區管理局,時至今日都在否認該房產項目的別墅性質。廬山風景區管理局建設處更辯稱,仰天坪并非廬山核心景區,屬自然保護部門劃定的緩沖區,經省級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有限制開發——但在銷售方的宣傳中卻是“公園景區核心”。
其實,看看那些建筑的樣式、面積、售價和定位,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些所謂“大宅”,本質上就是景區別墅,且是違建別墅。事實上,是別墅還是大宅的概念之爭并無多大意義,更應關注這些違建別墅背后的“人”。
首要的問題是,誰在給開發商違規建別墅群“開綠燈”?房產項目要取得預售許可證,前提是拿到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還要辦理其他10多項手續。在“砍一棵樹都要經過特批”的廬山景區,建設規模如此龐大的別墅群,難度肯定遠超一般房產項目。從規劃到公開銷售,只要審批環節有一個職能部門嚴格照章辦事,違建別墅都不可能拿到“準生證”。
開發商敢在景區違規建別墅,將屬于公眾的景區變成“富人后花園”,其中必然大有貓膩。如果將這批被媒體曝光的違建別墅當作線索,按圖索驥追查背后的錢權交易和利益輸送灰幕,不難將涉嫌違規的相關部門和人員一一揪出。銷售人員所說的金城公司“經過四五年的公關”,無疑是一封反腐舉報信,有關部門不妨徹查一番,究竟是哪些部門或哪些人曾被公關。
從2003年開始,國土部門在9年內已經密集發布5道“禁墅令”,但每隔一段時間都會爆出違建別墅的案例。從杭州西湖到云南洱海,從北京香山到山東泰山,絕大部分風景名勝之地,都曾出現過不少高檔別墅項目,這次被曝光的廬山景區,2009年也曾因“私建別墅群”而廣受關注。但從以往經驗看,有關部門對景區違建別墅的懲處失之于輕,有些違建別墅項目僅被叫停或拆遷,更有一些項目在繳納罰款之后就“合法轉正”了,這正是各地開發商和一些地方罔顧國土部門的禁令,屢屢觸碰高壓線的重要原因。
有鑒于此,面對此起彼伏的違建別墅亂象,唯有將關注的重心置于“人”這個維度,才能厘清背后的權責關系,進而還原出違規操作背后的腐敗鏈條,為下一步問責奠定基礎。值得強調的是,個案查出畢竟只能解決個案問題,只有用制度管權、管事、約束人,提高開發商的違法成本,同時增加官員的違規成本,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將“公地”變成“私產”的亂象。(湯嘉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