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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正式發布。為達到2015年累計產銷量50萬輛目標,規劃首次強調,研究實行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減免、充電費優惠等扶持政策;個別地方實施限號行駛、牌照額度拍賣、購車配額指標等措施時,應對新能源汽車區別對待。業內人士對此分析,新能源汽車若獲得限行限購“豁免令”,將直接作用于有新能源車需求的消費者。
盡管國內新能源汽車研發已起步多年,但目前仍基本停留在樣品和展品階段。因此,政府在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時應調整思路,從單一項目的科技攻關走向產業攻關,其力量應該首先集中于公共服務領域,先行搭建一個新的產業服務鏈條。
一是制訂標準。既要擇機出臺各類燃油經濟性標準,以及新能源汽車的節能標準,又要增加機動車節能性等級標準制定、認證和分類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投入。政府應建立有效的財稅激勵政策,鼓勵大眾消費新能源汽車。在購置環節,通過購置稅、一次性購買補貼等財稅政策,積極鼓勵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只要政府、企業、行業組織多方合力協作,共同推進,新型能源汽車產業一定可以得到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