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藝術品交易市場仍然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短期來看,此前備受爭議的文交所并沒有偃旗息鼓,近期,一些文交所還在擴充交易網點,推出創新產品,藝術與金融的對接還將在不斷調整中尋求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但人們的疑問也如影隨形,那就是文交所發展的空間究竟有多大?
文交所的產生有其必然性。它所從事的創新業務主要是文化藝術品的份額化,即以對文化藝術品實物進行嚴格的鑒定、評估、托管和保險等程序為前提,發行并上市交易拆分化的、非實物的藝術品份額合約。這一新型交易模式不僅能夠解決文化藝術資源整合與流動中遇到的各類問題,也是對文化藝術品價格發現機制和文化藝術品市場多元化發展的有益探索。
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院副院長西沐就認為,文交所最大的特點是能有效地利用市場機制來配置文化藝術資源,如何在發展中揚長避短,一需政府完善立法規制,二需自身遵循市場規律。
同時,文交所最大的功能是登記與鑒證交易,一旦二者得到重視,文交所平臺上游下游的對接過程就可以更加自如。深圳文交所就在整頓后推出了藝術品銀行業務,除權益登記、托管、集保、信息發布、交易結算、見證確權等全流程基礎服務外,還整合信托、質押、保險、租賃、策展、授權經營等系列延伸服務,激活了藝術品的流通性與變現性。
其實,文交所的發展空間有多大,關鍵在于文交所自身的創新運營和國家的政策保障與監管。
從目前文交所的發展情況看,文交所要想創新運營,部分取決于藝術金融平臺化發展的進程。為藝術品交易提供相應金融支撐是文交所的必修課,探索新的經驗、模式、方法,在藝術金融的發展與壯大中,就能使自己也不斷得到發展與壯大。
注意風險意識的培育與確立,同樣是文交所獲得未來發展空間的題中應有之義,這與國家設定相關風險控制架構、監管體系密不可分。近年來,國務院出臺有關文件,提出文交所應當遵循“總量控制、合理布局、依法規范、健康有序”的發展原則,并對文交所的某些業務提出了限制,明確了“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等禁止性規定。不過,這些政策主要針對的是治理藝術品交易市場亂象。下一步,還應在推動文化藝術品與金融對接及風險防范等方面出臺相關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目前,國家已經確立上海和深圳兩家文交所作為全國試點單位,這有益于國家完善相關規則和監管制度,探索出一個成功模式進而在全國推廣。這也將為文交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促進其健康發展。(姜天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