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3月29日《新華每日電訊》)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民間金融、民間資本規模越來越大,成為我國整個社會總融資的一個組成部分。在規范發展正規金融機構,管理好籠子里流動性的同時,如何引導、發揮好相當規模的民間資本作用是一個重要課題。但是,由于當前金融管理機制體制原因,民間資本只能偷偷摸摸地開展“地下”融通,甚至演變為高利貸,最后壓垮借貸中小企業,造成企業主跑路,金融風險爆發!
因此,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率先把溫州充裕的民間資金從“地下活動”引導到“陽光大道”,正式進入金融體系以內,合理合法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具有相當大的破冰意義,標志我國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改革正式破冰!
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對全國的金融改革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探路意義。放開民間資本,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是一個全國性問題,帶有普遍性。但是,放金融等于放老虎,如果盲目放開,一旦發生風險,后果不堪設想!
采取率先在民營經濟發達、民間資金充裕、民間金融活躍的溫州市進行綜合試驗,取得成功經驗后,再推向全國,是一個穩妥做法。從這個意義上,溫州是率先在給全國探路,試驗成功與否,關系到今后全國民間資本的出路和方向!
溫州試驗試點任務重、責任大。它不僅關系到溫州、浙江民間資本問題,更重要的是關系全國,探路的步伐一定要走穩妥!
首先,必須弄清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的目的,即規范民間資本行為,將大量的民間資金引導到實體經濟中,引導到支持中小微型企業之中。必須切實防止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溫州進行民間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導致大量社會游資進入到投機炒作領域,進入到虛擬經濟領域;二是防止“試點試驗”導致民間金融全面高利貸化,最終釀成民間金融風險,產生不穩定因素。
其次,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要防止重蹈“一放就亂”的老路。放金融等于放老虎,如果管理手段跟不上,當事者各方金融風險意識不高,那么,對金融的盲目放開,放出的這個老虎最終是要吃人的,是要造成巨大社會風險的。溫州民間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一開始就要納入到央行和銀監會正規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領域之內,一開始就要規范化進行,就要在嚴格的試驗方案指引下開展,要始終把防范金融風險、保護債權人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引導民間金融支持實體經濟作為最終目的。
最后,要重點防范幾種風險發生。要防止出現亂設金融機構現象發生。國務院確定的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的十二項主要任務中給民間資本設立各類金融機構開了些口子,比如: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發展專業資產管理機構;依法合規開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及技術、文化等產權交易等。過去和眼前,這些金融機構都曾經發生過金融風險。有必要嚴格準入條件、控制準入數量、有條不紊穩妥發展,防止一哄而起造成金融混亂。要防止借助“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而逃避資金監管,非法轉移贓款和洗錢現象發生以及造成大量資金資本外流;防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亂集資現象發生!
總之,設立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釋放的是國家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構建多元化金融體系等諸多政策信號,甚至標志著我國新一輪經濟體制改革的起航,其具有現實和深遠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