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廣州日報》報道,銀監會已向各家銀行下發了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對商業銀行在業務轉型過程中的違規收費進行專項整治活動。銀監會要求各家銀行在3月底前出具自查報告,銀監會隨后還將對銀行進行檢查。
這不禁讓人啞然失笑。去年8月初,銀監會就向各商業銀行發布過這樣一個幾乎同樣內容的通知,要求其立即對本行所有服務項目的收費進行自查清理,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對爭議較大的收費項目要對定價水平進行合理性評估。各商業銀行對違反規定的收費項目,要立即停止收費。
然而,時間過去半年,亂收費并未得到遏制,于是,又要發通知讓銀行“自查”。如此一而再地發通知,無疑有應付輿論之嫌。至于是否能遏制銀行亂收費,當然可想而知。
由銀行自己查自己,又能發現多少問題?所有的收費項目在銀行看來,當然都是合理合規的,即使有爭議的收費,銀行顯然也自認為有著充足的理由,所謂“合理性評估”當然也會因為先入為主,必然得出“合理性”的結論。也因為如此,“各商業銀行對違反規定的收費項目,要立即停止收費”,就可能成空話。實際上,按照銀監會的要求,在“立即停止收費”之前,“各銀行要深入論證收費項目的可行性和收費水平的合理性”,換言之,確定是否違反規定收費,也要在“深入論證”之后,于是這所謂的“立即停止收費”,其實是虛晃一槍,卻要給消費者已經在動真格干預乃至已經“立即停止”的錯覺。
實際上,此類“花拳繡腿”,于去年通知中有關ATM跨行取款手續費上漲“不屬于銀監會監管范圍”的表態中,早已暴露無遺。本來這是爭議最大的收費,因此引發了對銀行亂收費的普遍抱怨,可以說銀監會去年的通知正是因此而發。如此幾乎引起一致不滿的收費,銀監會居然兩手一攤,那么,銀監會還能管住多少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