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圍繞貸款滋生的各類違規收取服務費問題,銀監會提出“不準以貸轉存,不準以貸收費,不準存貸掛鉤,不準浮利分費,不準一浮到頂,不準借貸搭售”。(《21世紀經濟報道》2月8日)
根據銀監會統計數據,去年前三個季度,中國商業銀行累計實現利潤8173億元,同比增長35.4%,人均利潤近40萬元。估計2011年商業銀行累計實現利潤會超過1萬億元,那么人均利潤會超過50萬元。目前滬深兩市共有6家銀行發布2011年業績預增公告,深發展、民生銀行、華夏銀行業績再現高速增長,預計同比增長超過五成。光大銀行、浦發銀行業績增長緊隨其后,凈利潤同比分別增長41.03%和42.02%。興業銀行預計2011年凈利潤同比增長37.73%。各家大型銀行利潤都呈現20%以上的增長。
商業銀行利潤主要來自三個方面:貸款利差是其利潤的主要來源。我國一年期存款利率為3.5%,一年期貸款利率為6.56%,存貸利差為3.06個百分點,是國際上的好多倍。貸款利差收入帶來的利潤占整個銀行利潤的80%以上。
圍繞貸款衍生出的直接收入和間接收入是其利潤的另一個來源。另一大收入來源是真正中間業務帶來的收入。傳統的結算、匯兌、代收代付以及信用卡、信用證、押匯等產品帶來的收入;代理證券業務和保險業務,代理和托管信托產品等增加的收入。
筆者總結的商業銀行三大收入來源中,其中兩項都是由貸款直接產生和衍生的。筆者初步計算,如果將貸款利率上浮、以貸轉存、強行收取理財費用等收費項目全部計算在利差里,那么,我國商業銀行存貸利差將遠遠超過3%。
商業銀行過高利差收入和依附于貸款之上名目繁多的衍生收費,對實體經濟殺傷力巨大,對商業銀行也非常不利,是一個“雙輸”的結果。銀行主要來源于貸款高利差和貸款衍生出的高收費,正在侵蝕實體經濟利潤,并有可能導致宏觀經濟走下坡路,最終反過來影響銀行收入增加甚至釀成銀行貸款風險。
同時,貸款高利差和貸款衍生出的高收費對銀行利潤貢獻率如此之高,弱化了商業銀行的創新能力和研發推廣新產品的動力,不但耗費資本而且極易釀成資產風險,不利于銀行調整經營結構。
銀監會出臺的“六不準”,表面看來似乎旨在擠出中間業務收入中的水分,其實是擊中了商業銀行暴利的軟肋,對商業銀行暴利的殺傷力非常之大。希望能不折不扣將“六不準”落實下去,徹底擠出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的水分,整治規范銀行業亂收費狀況,逐步終結商業銀行的畸形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