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學生抄襲,老師連坐,不冤
一向聲譽良好的知名教授梁鴻沒有想到,他的博士生仇思雋被人舉報論文抄襲查實,復旦大學停止了梁教授招收研究生的資格。這可真是新年里碰上倒霉事,好運氣全砸在自己人手里啦。學生抄襲,老師“連坐”,冤嗎?處罰過重嗎?
1月21日夜間,復旦大學官方微博通報:經我校學術規范委員會調查認定,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2013屆畢業生仇思雋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事實確鑿。校學位評定委員會1月21日召開會議,決定撤銷仇思雋的博士學位,停止其導師梁鴻的招收研究生資格。學校將進一步深入調查,以作出后續處理。
復旦大學這次面對抄襲舉報的處理,不捂蓋子不遮丑,一周前的舉報,一周后就有了處理意見,態度也給得干脆利落:事實確鑿,撤銷博士學位,導師停止招收研究生資格。總算在類似的舉報事件面前,為一年前宣傳片抄襲門事件中“諉過”、“卸責”的形象,多少挽回了一點著名學府的面子和尊嚴。
這些年來,一些高校學術不端現象嚴重,從碩士到博士,從學生到老師,論文抄襲屢被曝光,這些被曝光的論文“抄襲痕跡”都非常明顯:有的結構類似,有的論點相近,有的干脆成段成段地抄。上述這位仇思雋的博士學位論文,改了改導師的名字,就連后記也一并抄了,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不可否認,造成論文大面積抄襲,學生的誠信缺失是主要原因。同時,誰都知道,老師、學校也難辭其咎。據說現在高校防論文抄襲也有絕招,設置了“學位論文相似度檢測”程序,每個學生答辯前,該論文會與網上公開的其他學術作品進行比對,如果重合率超過一定比例,論文就不可能通過,這叫“查重”。即使有這么嚴苛的檢測,漏網之魚仍不在少數。
因此,單純指望學生提高道德修養是靠不住的,又或者指望高校有嚴格再嚴格的自查制度也是不夠的。也許有意,也許無意,機器的設置永遠都不夠先進,學校稍一疏忽,導師責任制模糊,程序的漏洞就演化成一種慣性失誤,嘴上說著“零容忍”,處罰起來就是心慈手軟,都是自家的學生和老師,怎么下得了手?
回到復旦論文抄襲事件上,梁鴻受到的處罰冤嗎?身為論文指導老師,他有責任和義務對論文的質量進行把關,一旦論文涉嫌抄襲,導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也許在這個事件中,梁教授有個體的、具象的冤:教授是醫保改革和公共政策的權威,學生卻偏偏寫的是教育領域的論文,教授并沒有“指而不導”,不過是被學生鉆了空子。那么為什么你被鉆了,而不是別人,真的冤么?
論文抄襲說到底是一種欺騙和造假行為,當造假成為高校和學界常態化的丑聞,不能不說,缺乏嚴厲的懲罰措施是最根本的原因,必要時應該引入第三方機構,甚至司法介入。我不想去對比西方,也不敢說如果有嚴厲的懲罰機制,學界就會一片清明,因為任何預設和前提都是某種意義上的“偏見”,重要的是去做,現在就去。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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