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將迎來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高潮,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18日在媒體通氣會上表示,要以信用記錄為基礎,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反映個人誠信情況,信用記錄要準和全。
個人信用體系建設聽著很“大”,實則關系我們生活的每個細小方面。通氣會上特別提到,“要加快建立房地產中介、導游等14類重點職業人員信用記錄,建立信用檔案,實現及時動態更新!14類職業人員包括律師、教師、醫師、執業藥師、會計審計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游等。
這14類職業人員,并不是隨便“圈”出來的。從律師、教師、醫師,到房屋經紀人、導游,這些職業最鮮明的特點,在于“和人打交道”,他們提供的服務,不僅關涉服務對象的切身利益,而且質量難以客觀評價、效果無法用數字衡量。這就為許多從業者創造了“違背良心”的空間,從拿回扣開藥的醫生,到“不購物就不能走”的黑導游,再到“卷了押金就消失”的黑中介……經常令我們受傷的“他們”,往往就集中在這些反而最需要“信任”的行業。
“信任”首先是市場經濟有序運轉的助推器。西方經濟學家曾提出“交易費用”的概念,用以描述市場交易中除了商品生產、運輸、儲存所要耗費的成本之外,所有的其他費用。其中最突出的一塊,就是人與人之間由于缺乏信任而彼此試探、互相“算計”的成本。因此,借助制度設計,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對于降低這部分成本尤為關鍵。比如我們最經常使用的淘寶網,正是借助支付寶實現了信用信息的“對稱”,才得以讓我們安心交易,不用擔心被無良商家所騙。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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