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運期間,北京市將繼續啟用春運信用檔案,參與春運的運輸企業和駕駛員以及逃票、倒票的違法違規人員的不法行為都將納入社會信用記錄,建立政府、社會、市場的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據悉,這種交通違法記錄還將從目前的民航鐵路系統,向公路、公交、地鐵推廣覆蓋。(12月29日《北京晨報》)
在一票難求的春運期間,逃票、倒票等行為嚴重擾亂春運交通秩序,不僅給鐵路運輸增加了負擔,而且加劇了民眾購票的難度。但按照目前的懲處機制,逃票、倒票等行為的處罰力度比較輕,比如補票或加收一點手續費,并無其他的處罰機制,較低的違規成本,客觀上縱容了那些敢于冒險逃票的人。而逃票、倒票等行為,作為失信行為納入社會信用檔案,影響就業、購房等工作、生活,無疑增加了逃票、倒票等行為的違法違規成本,其效果值得期待。
但是,乘客逃票乘坐火車行為,不一定都是在火車站進站檢票環節被查到,有的是在列車上或出站查票環節被查到。而目前將逃票行為納入信用檔案的只有北京等少數城市,全國絕大多數城市并沒有實施這一措施。這意味著逃票乘客只要上了火車,出了北京站,就算逃票被鐵路部門查到了,也不會被納入信用檔案之中,依然只是接受補票或加收手續費等處理。換言之,在實際操作中,逃票納入信用檔案的效果可能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逃票在任何時候、任何領域都是一種失信行為,都該納入到信用檔案之中,而不該只有春運期間的逃票行為才納入到信用檔案中。比如旅游景區、明星演唱會、車展等,均存在逃票、倒票行為。
可見,春運秩序需要保障,逃票、倒票等行為也需嚴厲打擊,但納入誠信檔案的舉措應突破一城一域,要全國各地同步實施,并實現全國聯網,這才能發揮出春運信用檔案的威力。而且,不管是什么時候、什么行業的逃票、倒票行為,都應納入到信用檔案之中,而不該只是春運期間的逃票、倒票才納入到信用檔案中。(何勇)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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