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在朋友圈刷屏的微商,很多人都會默默“屏蔽之”。但近來,不少家長卻表示左右為難、“下不了手”,因為刷屏的不是別人,正是孩子的幼兒園老師。買不買?買多少?很多家長陷入了尷尬,有的還懷疑因為沒有“幫襯”老師,孩子在學校受到冷落。
站在法律的角度看,當前并沒有相關法規條例禁止教師做微商。老師也是社會的一員,也有嘗試新事物的權利,假如人家課余時間相對充足,又需要養家糊口,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前提下從事一點副業好像也無可厚非。
不過話雖如此,“糾結”總不可避免。老師要教書育人,微商要推銷產品,兩者合二為一,“亦教亦商”,有意無意地將孩子家長視作“資源”和客戶,這總讓人覺得哪里不對。有過相關經歷的人都知道,家長與老師的關系相當“微妙”。人情社會嘛,家長恨不得千方百計“討好”老師,讓他們對孩子多加關照;而老師賣東西,家長卻“不識趣”,今后孩子會不會受委屈?
單純從“生意”的角度來看,這也更接近于一個“虧本買賣”。做過微商的人都清楚,從選貨、宣傳到發貨,微商的“業務”相當煩瑣,即便將其作為副業也需要耗費不少的時間與精力——即便“微商老師”只在業余時間忙碌,家長也免不了會疑慮:你把心思用在這些方面,還有多少精力用于教學?為了蠅頭微利,“微商老師”不僅讓家長犯了“尷尬癥”,還引起了對其職業素養的質疑,這多少有點得不償失。
此外,從報道來看,有的“微商老師”已經明顯過界。有的老師為擴大客源竟拉家長進各種營銷群,讓家長退也不是、不退也不是;有的則是在工作時間發布推銷信息,在“生意場”上忙個不亦樂乎。對此,校方不妨予以引導、警告,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予以處理;家長為了孩子的學習考慮,也不妨承擔起監督者的角色,積極向校方反映情況。(夏凡)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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