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陳琦的造假行為不應止于道德批判,還應該有法律批判,要讓造假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遼寧小伙子陳琦“喝止偷竊遭報復,男子被砍斷肌腱”的“見義勇為”一事擺烏龍了,是一起徹頭徹尾的謊言。
據(jù)新浪微博賬號“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遼寧電視臺記者張洋披露,陳琦與前女友吵架動了菜刀,撕扯中陳琦被割傷;他自述想吹個牛顯得光榮,撒下彌天大謊,根本就不是什么臨危不懼的見義勇為。
但此事被當?shù)孛襟w報道后,被全國多家媒體轉(zhuǎn)載,并呼吁“別讓英雄流血又流淚!”隨即,社會捐款,各界探望,有關部門準備按“見義勇為”給予其英雄榮譽和救助。
但紙畢竟包不住火,當?shù)赜嘘P部門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所謂見義勇為完全子虛烏有,網(wǎng)上的譴責是可以理解的。
欺騙是對愛心的最大傷害,也是對社會信任的巨大傷害。陳琦的行為傷害了人們的愛心,人們哪怕不期待好心有好報,也絕不能容忍好心被欺騙,否則今后遇到真正的善行,誰還能輕易相信?
陳琦的行為不只是不誠實,不道德,因為社會捐款,涉及他人利益的付出,還可能涉嫌詐騙,盡管他這一主觀可能并不十分明顯。對其行為不應止于道德批判,還應該有法律批判,要讓造假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社會上有一些人正是編織美麗的謊言,來騙取人們的愛心與信任,進而騙取錢財或情感,成為一股濁流,污染社會。也正是這種美麗的謊言一再反轉(zhuǎn),如同“狼來了”的故事,蠶食著岌岌可危的社會愛心與信任,其造成的危害并不亞于明奪暗搶,那是對人心良善捅刀子,對社會的副作用難以衡量。
我們固然渴望“正能量”,“好人好事”,但這必須以真實為前提。虛假的“正能量”只能是“負能量”,虛假的“好人好事”也只能是“壞人壞事”。無論新聞還是好事,只有真實才站得住腳,才有力量,這個認知不可動搖!跷髟剑襟w人)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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