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項積極的公共政策,新能源的推廣不僅有助于改善空氣質量,也能讓出租車經營者得到實惠。這本來是一件多贏的事情,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并真正引領民眾投身其中,參與到環境優化中來。
據媒體報道,從今年3月1日開始,河北省衡水市車管所要求所有新出租車必須使用新能源汽車,對更換或新增的燃油車不再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而現實則是,目前衡水市并沒有充電設施,甚至沒有新能源車銷售。8月7日,衡水市官方回應稱,鑒于該市目前新能源汽車以及相應配套設施仍不完善,在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同時,允許新能源出租車和燃油出租車并行使用。
官方表態留了一個口子,老百姓則松了一口氣。接下來,衡水市的出租車司機不必再焦慮了。既然公共政策出現了偏差,政府就應該想方設法主動糾偏。這樣的糾偏是傾聽民意的做法,是消弭誤解、尋求共識的必由之路。
在國內很多城市,作為一項積極的公共政策,新能源的推廣不僅有助于改善空氣質量,也能讓出租車經營者得到實惠。這本來是一件多贏的事情,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并真正引領民眾投身其中,參與到環境優化中來。
特別是,對于像衡水這樣空氣質量多年來處于全國后十名的城市,推廣新能源無疑有著更為現實的緊迫性。基于此,政府應該未雨綢繆、及早行動,真正將發展新能源列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目標。一方面,加快與新能源相關的充電站、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鑒于目前新能源汽車價格普遍偏高的現狀,政府還應該制定積極的財政補助政策,引導、鼓勵老百姓主動選擇新能源。
也就是說,無論是作為“硬件”的基礎設施建設,還是作為“軟件”的財政配套政策,均需先行,這樣才有可能營造出寬松、有吸引力的政策環境。
如果說,“所有新出租車必須使用新能源汽車”這一硬性要求是地方在貫徹“上面的政策”,那么,這也涉嫌懶政怠政。畢竟,出臺公共政策應該考慮地方的實際情況,焉能無視本地無充電樁、無新能源汽車銷售點、無財政補貼政策的“三無”現狀,而以簡單草率的政令強行換新?
牽涉廣泛的公共政策的出臺,理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與民眾良性互動。唯有如此,政策才不會脫離地方的實際,乃至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說到底,公共政策之所以屢屢“大喘氣”,根源就在于決策過程的倉促與脫離實際。(佳木)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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