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游客不文明行為發生在哪里,其對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的挑戰與損傷的結果是一樣的
據報道,國家旅游局去年推出的一份“最惡劣不文明游客黑名單”,到目前為止,黑名單上共有19條記錄共20個名字,引發國內輿論廣泛關注。記者核實后發現,這份名單是國家旅游局官方網站在2016年6月公布的(8月7日《北京晨報》)。
去年4月至今,國家旅游局公布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實施了一年多時間,根據這個辦法推出的游客黑名單,多數人認為“沒有牙齒”。顯然,其實際效果主要從兩個方面來判斷:一是上榜的這20人生活有沒有因此受到影響;二是其他游客不文明行為有沒有因此減少。
坦率地說,進入游客黑名單后,這20人或許在個人圈子里形象受損,但他們的生活、出行還未受到影響,因為旅游主管部門需要把“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及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征信機構等部門通報,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信息顯示相關部門已對上榜游客采取措施。
而且,游客黑名單推出后,游客不文明行為仍然很常見。這說明游客黑名單到目前只是公布了之,除了輿論譴責對這些上榜游客形成一定壓力之外,恐怕沒有太多實際作用。筆者以為,游客黑名單制度要想發揮出應有作用,必須抓緊時間在全國建立統一的游客黑名單。
也就是說,凡是符合《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7種不文明行為,應該一個不少地納入游客黑名單。但此黑名單推出一年多時間僅20人上榜,可見漏掉了不少不文明游客,這就會讓他們或者其他人心存僥幸,認為自己即使有不文明行為,也不會進入黑名單。
為何只有20人上榜?一方面是因為游客黑名單處于割裂狀態。根據規定,既有全國“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也有省級“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建立黑名單后,5家航空公司也建立了黑名單,還有地方旅游部門與機場聯合建立黑名單。此外,故宮等景區也建立了各自的黑名單。
雖說這些黑名單各有各的作用,但由于是碎片化存在,其威懾效果大打折扣。比如,某些游客進入省級“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后,還可以在其他省份旅游、照樣做出不文明行為。再比如,游客進入故宮黑名單后也意義十分有限,因為游客已經游過了故宮,重復游覽一個景區的可能性很小。
在筆者看來,不管游客不文明行為發生在哪里,其對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的挑戰與損傷的結果是一樣的。再加上一個不文明游客不太可能在一個地方重復游覽。從這些角度說,游客黑名單不應該各自為戰,而是要建立全國統一、規范、真正有用的黑名單制度。
另一方面,還有很多不文明游客沒有進入黑名單。這主要是因為很多不文明行為還沒有被發現,原因是一些景區還沒有完善的攝像頭記錄不文明行為,一些單位對不文明行為是睜只眼閉只眼的態度。另外,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舉報機制。這樣一來,本該進入黑名單的游客卻逍遙法外。
黑名單制度有沒有威懾力,既要看能否把不文明游客一網打盡——目前遠遠沒有做到這一點;也要看游客進入黑名單后是否付出代價——由于相關部門目前還沒有實現共享,上榜游客并沒有為其行為付出應有代價。當然,這需要完善相關法律,因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只能由法律來規定。(馮海寧)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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