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如果說中介機構“口碑不佳”的話,那么房產中介差不多就是“負分滾粗”了!提起它,租房的會心疼曾經交過的“學費”,買房者會吐槽此處省略幾萬字的“血淚史”,個別情緒激動的甚至會將其視為“公害”并列入最讓人反感的職業之一!日前,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房屋家居領域投訴情況專題報告》,曝光房屋中介的四大問題,包括亂收費、霸王條款、違規操作、隱瞞房屋真實情況等等。
這些“惡評如潮”自然有妖魔化的成分,也有刻板印象“從中作梗”。但不可否認的是,房產中介整體來說并不招人喜歡——這是為什么呢?
根據住建部統計,我國目前大概有6萬多家房產中介機構,從業者近百萬人。作為橋梁和紐帶,他們對促進房地產交易發揮了積極作用,也為大量顧客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服務,但一些問題中介、不良中介虛構房源、虛標價格、高額收費、無證營業、泄露信息,甚至哄抬房價、鼓勵假離婚、推銷首付貸……他們耍花招、玩貓膩、誤導欺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簡直無節操、無下線,最終擾亂了市場秩序,坑害消費者權益,也讓整個行業亂象叢生!
怎么辦?不少小伙伴自發行動,跟問題中介斗智斗勇;而監管部門也沒閑著,多地開始專項治理行動,讓中介機構壓力山大。然而,規范房產中介不能靠見招拆招,也不能止于專項整治,打蛇打七寸,找準要害才能一招制敵。
我們不妨按照時間順序,梳理一下房產中介的“老毛病”。首先,市場準入。由于沒有嚴格的行業標準,做中介太容易了,隨便拉一幫人馬就能搭一個“草臺班子”,從業資格、服務標準、甚至員工素質都不重要。相比之下,美國為房產中介設立了高門檻,從業人員必須滿足從業條件、接收專業培訓并通過職業資格考試后才能上崗。
然后,看治理。可以說,任何秩序的混亂,根本上都是一種法治秩序的缺席。當前,很多中介有恃無恐、糾紛相持不下就在于法律法規有待完善。對此,應該補充、細化中介行業法律法規,從而增強中介的法律意識,增加行業的法律“底蘊”。另一方面,目前監管體制仍未理順,住建、物價、工商等多頭治理,但權責不清、職責不明。從當前實際來看,理順監管機制、豐富監管手段應該成為突破口,一些地方已嘗試備案制度、信用評價體系、保證金制度等實現更直接、有效的監管,而相關探索的力度、范圍不妨更大些。
最后看維權。上海有調查顯示,關于房屋中介高達84.8%消費者遭遇消費糾紛,卻只有兩成進行維權。為什么?除了維權難、成本高,還有思想包袱——中介掌握你所有信息,難免心存顧慮,不敢輕易“造次”。針對當前房地產市場糾紛、侵權現象越來越多的現實,如何使投訴處理機制更暢通、更便捷、更高效,從而讓消費者的“拳頭”一起使勁,可謂至關重要。
歸根結底,房產中介之亂根源還在于野蠻生長,而對其規范、治理也不能心慈手軟。它事關房地產市場穩定、百姓安居,影響每一個消費者的幸福感,因此不能靠專項整治單打獨斗,絕對值得組合拳“大打出手”。(夏振彬)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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