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環評單位和審批環評文件的環保部門之間存在利益關系,“環評”這個原本是科學判斷的過程就變成一個利益交換的過程,“環評”成了“壞評”,不但會惡化生態環境,也會損害法治環境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中,“紅頂中介”是必須清除的寄生蟲。為了消除環評領域的“紅頂中介”,環境保護部公布了《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將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脫鉤或退出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表示:“決不允許‘卡著審批吃環保、戴著紅頂賺黑錢’”(相關報道見本報7月13日第二版《環評“紅頂中介”咋摘帽》)。
環評“紅頂中介”的摘帽過程引人關注。
眾所周知,防患于未然是環境保護的最佳途徑,而環評是貫徹預防原則的主要制度抓手。如果環評單位和審批環評文件的環保部門之間存在利益關系,環評這個原本是科學判斷的過程就變成一個利益交換的過程,“環評”成了“壞評”,不但會惡化生態環境,也會損害法治環境。
2003年實施的《環境影響評價法》明確規定,環評單位不得與負責審批環評文件的環保部門或其他有關審批部門存在任何利益關系。由此,那些與環保部門存在隸屬關系的環評單位就應當立即“摘帽”。然而,“摘帽”遲遲未進行。
200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環境影響評價法》的執法檢查報告指出:不少環評單位與環評審批機關存在利益關系,違反了環評法的有關規定。2010年,環保部開始試水環評機構“摘帽”改革,并于2010年和2012年公布了兩批試點名單。2012年9月,時任環保部部長周生賢要求,環保系統環評機構2015年全部完成脫鉤改制。今年,環保部最終做出了到2016年底徹底“摘帽”的改革決定。
“摘帽”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之后怎么辦。事實上,“摘帽”只是手段,如何真正發揮環評的預防作用才是目的。畢竟,“紅頂中介”只是環評單位中的一小部分,很多沒戴“紅頂”的環評單位,同樣曾被環保部發現存在大量的弄虛作假行為。
要從制度上確保環評的科學性、專業性,至少應當做到以下兩點:
首先,環評編制和審批過程中要堅持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這是抵御環評造假或者科學性較差的第一道防線。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了環評編制和審批過程中的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要求。環保部門在審批環評報告書時,應當切實貫徹“全文公開”的要求,同時,環保部門嚴格把關,對不符合科學標準和法定要求的環評文件,一律不予審批。
其次,應當嚴格依法處罰環評違法行為。環評造假之所以盛行,主要是因為違法成本低。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規定,環評單位弄虛作假,對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其他責任者承擔連帶責任。由此,對于環評單位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一方面,環保部應當加大處罰力度,包括吊銷資質、公開通報;另一方面,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可以考慮在對污染者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時,起訴弄虛作假的環評單位,要求其對環境損害承擔連帶責任。有了幾個這樣的典型案例,就能夠對潛在的環評弄虛作假者造成很大的威懾力。對于違法審批不符合科學標準和法定要求的環評文件的環保部門工作人員,應當嚴厲追責。如果導致了嚴重的后果,應當根據《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規定終身追責。
如果說環評“紅頂中介”摘帽是第一把火的話,人們希望,主管部門能夠把第二把、第三把火燒向那些影響環評質量的問題。期待環評制度能夠在這些“熊熊烈火”中不斷修煉完善,真正成為美麗中國的守護神。
《 人民日報 》( 2015年07月15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