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報道,浙江嘉興秀洲區(qū)洪合鎮(zhèn)40多個少年持械斗毆,16歲的少年龍龍因為逃跑時絆倒在地,結果被追上來的五六個少年亂棍打死。
事情的起因與發(fā)展,大家可以找來細讀,在此不做贅述。值得關注的是,這些持械斗毆的少年與義務教育中斷之間的關系,看上去很大。被打死的龍龍,曾在洪合鎮(zhèn)讀六年級,因為功課跟不上,和父母說不想讀書了,就此輟學;剛到18歲成年年齡的艾某,念到初二,說英語跟不上,不想再讀書了,然后輟學。這兩個孩子的家長都是外地來洪合鎮(zhèn)打工的,洪合鎮(zhèn)是羊毛衫名鎮(zhèn),10萬人口中七成以上是外來人員,而這兩個孩子也都是在洪合鎮(zhèn)讀書時輟學的。
也就是說,這些本該在義務教育階段讀書的孩子根本就沒有完成基本的學業(yè)。雖然不同國家對義務教育的年限要求不同,比如美國12年,中國9年,但是,每一個不能完成義務教育年限的少年,在本國大約都算得上文盲級別。從平均概率上講,年紀輕、少教育、沒事干、不懂法,這些孩子出事幾乎有其必然性。當然,具體是哪個孩子出事也有偶然性,畢竟還有家庭教育、個人秉性等因素。
據(jù)派出所工作人員說,每天有許多十多歲的民工子弟在鎮(zhèn)上無所事事地游蕩。有好幾個孩子,從8歲到18歲,進進出出派出所,就跟回家一樣。很明顯,這不是個別問題,而是具有群體性質的問題;不是一個人,是一群人。這些十多歲的孩子自然都在義務教育年齡階段之內,但卻沒有接受教育。孩子的家長可能文化不高、意識不強,可是,教育管理部門、學校和教育工作者就沒有問題了嗎?
顯然不是。如果記者能夠繼續(xù)追查這些孩子的輟學過程,可能就會清楚地展現(xiàn)出:到底學校對輟學孩子及其家長有無做過勸說等補救行為?學校有沒有向教育管理部門報告?務工人員子弟輟學率是不是高于本地居民子弟?教育管理部門有沒有將此問題列入要解決議題?……對于孩子輟學中的機構缺位和個體失職,應該有所反思甚至建立起可能的追責規(guī)范。
教育不是保證一個人不犯罪的充分條件,高學歷犯罪者比比皆是,但在一個人的成長中,義務教育的缺失或中斷,對其當下的生存狀態(tài)和未來發(fā)展,具有重要影響。不僅如此,數(shù)量不少的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孩子出現(xiàn),將會形成社會問題。浙江嘉興這些孩子的群毆就是例證。事情起因與結果看上去都很偶然,但如果從義務教育缺失與中斷的角度來看,幾乎是必然。這樣的事情,現(xiàn)在發(fā)生,將來也可能繼續(xù)發(fā)生,這次是在嘉興,下次有可能在別處。因此,對孩子在接受義務教育過程中的缺憾,我們需要完善的還有很多。
[責任編輯: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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