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12月8日就機關企事業單位做好定點扶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習近平指出,做好新形勢下定點扶貧工作,要深入貫徹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持發揮單位、行業優勢與立足貧困地區實際相結合,健全工作機制,創新幫扶舉措,提高扶貧成效,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作出新的更大貢獻。脫貧攻堅的沖刺階段,如何打贏這場全面脫貧的硬仗?《新常態 光明論》采訪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伍振軍。
脫貧攻堅如何沖刺
“到2020年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十三五”實現全面脫貧是黨對人民所做的堅實承諾,而要在今后五年內實現7千多萬人脫貧,難度不可小視。根據扶貧效應遞減規律,越往后扶貧難度越大。打贏這場脫貧攻堅戰難點何在?伍振軍表示,首先面臨的第一個難題是,如何把這7千多萬人精確地篩選出來?目前國家層面的扶貧大數據正在加緊完善,對7000萬貧困人口在哪、在什么區域、是什么原因導致的貧困、有什么需求、怎么幫扶等信息進行建檔立卡。
伍振軍指出,通過這些貧困人口家庭情況,個人收入、健康、教育等人力資本、社會資本、農村土地資源等情況的全面統計可以找到制約脫貧的主要因素。只有確保把真正的貧困人口弄清楚,把貧困人口、貧困程度、致貧原因等搞清楚,才能做到因戶施策、因人施策。
“賦能”實現真正脫貧
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共享發展,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使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
目前,中國仍有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12.8萬個貧困村、7000多萬貧困人口。貧困人口超過500萬的有貴州、云南、河南、廣西、湖南、四川六個省區,貧困發生率超過15%的有西藏、甘肅、新疆、貴州、云南五個省區。
劉世錦指出,貧困地區需要外部協助創造良好的條件助其脫貧,但最終實現全面脫貧還是要靠貧困人口自身的發展,當然他們也有能力來解決自己的問題。這也是五中全會所強調的“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劉世錦表示,要讓貧困人口永久擺脫貧困,找出可以促其自我發展的路徑非常重要。只有賦予貧困人口更多能力,通過貧困人口自己的努力、增強造血機制,其自身生存和發展才有比較好的基礎,這樣的脫貧才具有可持續性。
分享擺脫貧困的中國經驗
定點扶貧是中央單位積極參與扶貧、推動貧困地區加快發展的有力抓手,30年來發揮了重要作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定點扶貧,是中國特色扶貧開發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的重要體現。多年來,各有關單位圍繞定點扶貧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據統計,黨的十八大以來,參與定點扶貧的中央單位達到320個,實現了對貧困縣的全覆蓋,累計向貧困縣選派掛職干部1266人次,投入幫扶資金69億元,幫助引進資金363億元。目前我國正在加快形成中央統籌、省(自治區、直轄市)負總責、市(地)縣抓落實的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任務到人、考核到位。伍振軍表示,不能光靠財政投入,全面脫貧更大的信心自于農村改革紅利的釋放。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一共有6億多人擺脫了貧困。“十二五”期間,我國貧困人口由2011年的1.22億人減少到2014年的7000多萬人,5000多萬人摘掉了“窮帽子”,實現了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有保障的“兩不愁、三保障”。可以說,我國扶貧開發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需要指出的是,這個成就不是國家財政投入取得的,而是通過改革發展取得的”。伍振軍指出,改革是最大、最成功、最有價值的經驗。
當前我國經濟步入“新常態”,經濟減速換擋、調結構轉方式都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這為農村改革創造了很好的環境。其次“十三五”期間,改革方法論進一步成熟,改革路徑逐漸設計好并慢慢完善。伍振軍表示,只有農村改革紅利的釋放為扶貧才能實現全面脫貧的目標,這也倒逼了農村改革。
深化改革是全面脫貧的強心劑
“十二五”時期,我國實現脫貧9500萬人,“十三五”時期的脫貧目標是7000多萬,但“十三五”時期的有利條件比“十二五”時期好很多。在區域協調發展、綠色發展的帶動下,一些過去發展緩慢的老少邊窮等欠發達地區現在也進入相對發展比較快的階段。而我國經濟發展到現階段,國家財力完全有能力實現“五個一批”中最后兩千萬貧困人口的財政低保兜底。
目前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央基建投資用于扶貧的資金也在加大資金整合力度,中央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各類涉及民生的專項轉移支付,正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從過去大水漫式的扶貧到現在的精準扶貧,扶貧效率大大提升。劉世錦表示, “十三五”全面脫貧一定能實現。
同時,七千多萬的貧困人口是一個很大的數量級,僅僅是資源要素流動促進全面脫貧,就可以成為“十三五”新的經濟增長點。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的統計,2012年我國農村凈資產約127.3萬億元,其中農民住宅估算為24.0萬億元,農民宅基地估算為37.0萬億元。按照農村7億人計算,人均農村凈資產18萬元,人均住宅房屋和宅基地資產9萬元。同樣,貧困人口手里也有這些農村資產,但現在資產大部分固定在農戶和村集體手里,成為“沉睡的資本”。
目前包括貧困人口的農村住房和宅基地資產難以流動,不僅造成農村產權資源錯配或閑置浪費,而且影響了城鎮資金、技術、信息等要素資源向農村流動。伍振軍指出,如果把七千多萬貧困人口人均9萬元的住宅房屋和宅基地資產流動起來進入市場,我國GDP可增長6萬億元,拉動GDP增長近9個百分點。當然這需要深化農村改革才能做到,而七千多萬貧困人口脫貧后實現的投資、消費等,對經濟增長貢獻則更大。(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