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為旅游亂象涉及的執法部門過多,導致游客維權成本過高,如何將分散的執法權統一,進一步提高旅游執法的效率就成為現實的需要
10月25日,國家旅游局透露,國家旅游局與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北京舉行工作磋商會。國家旅游局局長李金早、云南省委書記李紀恒、云南省省長陳豪就推動云南旅游業轉型升級,維護旅游市場秩序,促進云南旅游業提質增效交換意見,以解決云南旅游發展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維護市場秩序。李紀恒、陳豪表示,云南省將加快組建云南省旅游警察總隊,地州市旅游警察支隊,用壯士斷腕的決心整頓旅游市場秩序,樹云南旅游良好形象,接受社會監督(10月26日《京華時報》)。
專為治理旅游亂象而設立旅游警察,主要是因為旅游亂象涉及多項法律法規,既有民事的合同侵權糾紛,也有刑事行政等違法犯罪現象,甚至包括游客、旅行社、導游對執法行為不滿引發的行政責任糾紛,這些亂象涉及工商、旅游、衛生、質檢等多個執法部門甚至司法部門。正因為旅游亂象涉及的執法部門過多,導致游客維權成本過高,如何將分散的執法權統一,進一步提高旅游執法的效率就成為現實的需要。設立專業性的旅游警察就是為了將執法權統一行使,實現旅游糾紛以及旅游監管的一站式執法。盡管設立旅游警察的目的十分明確具體,但也應該堅持三項基本原則:
首先是要理順法理。旅游警察成立之后,主要就要將分散的執法權進行集中,例如工商、衛生、旅游等執法部門的相關監督權以及執法處罰權都將由旅游警察隊伍來行使,那么這些執法部門要依據行政許可法等法律規定,統一委托旅游警察隊伍行使執法權。涉及旅游市場監管責任的執法部門將相關執法權移交給旅游警察隊伍之后,就不能再去行使已經被移交的執法權,防止執法權的疊床架屋導致法理的混亂,而且移交執法權的部門應該建立常態化的指導機制,定期對旅游警察隊伍進行監督指導,而不是移交之后就不管不問。
其次是不能閑置執法資源。新成立旅游警察隊伍不能盲目增加公職人員數量,也不宜直接大量采購相關物資,而是要整合執法資源。旅游警察應該從相關執法部門抽調,只要基本素質符合警察職業標準即可,而且這些從相關執法部門抽調的旅游警察應具有豐富的執法經驗以及扎實的法律功底,相關的執法物資也應該盡可能從相關執法部門調集。因為執法權移交之后的執法部門必然閑置一定的人力物力,所以不能將這些資源閑置,如果為解決旅游亂象設立旅游警察增加了財政負擔,那么就不符合簡政放權的改革方向。
最后,旅游警察要能設能撤。旅游警察能否終結旅游亂象要靠時間來檢驗,如果旅游警察設立之后,各類旅游亂象依然如故,旅客的旅游體驗絲毫沒有變化,那么就說明旅游警察的機制不適應旅游業的法治化進程。改革可以出現失誤,但是要敢于承認失誤并作出適當的調整,如果旅游警察設立之后難以實現既定的執法目標,那么就應該及時撤銷,繼續探索新的執法方式。
設立旅游警察要防止執法權力的疊床架屋,更要防止人財物資源的疊床架屋,同時綜合治理旅游亂象不能畢其功于一役,政府統籌旅游業發展的綜合責任、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行政改革中的簡政放權等也應該積極推進、大膽探索。總而言之,旅游業發展中的問題不能僅僅向法治求解。(劉 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