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名為“北京二環13分鐘跑完,最高時速237!”的視頻在網上熱傳。在視頻中,一個摩托車手在二環主路上高速行駛、不斷超越其他機動車輛,險象環生。9月26日,北京交警官方微博表示,北京交管部門正在對涉事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
這段視頻讓人想起十年前名震北京城的“二環十三郎”陳震,當年他能在晚上九十點鐘正常車流量的情況下,僅用13分鐘跑完長達32.7公里的二環路。十年后,另一個“二環十三郎”再現,不無尷尬,執法部門對這類危及生命安全的飆車違法行為,似乎仍束手無策。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這邊執法部門仍在調查取證,那邊當事人不僅上傳全程視頻,而且接受了《北京青年報》等媒體的采訪。當事人披露,他不止一次在二環飆車,另有一次跑完二環僅花了11分鐘。這不僅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視,也是對現行法律的嚴重挑釁。毋庸置疑,當事人將因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但這樁交通違法事件,仍讓人心里充滿疑問。當事人在二環路狂飆,執法部門為何沒有及時發現并加以阻止?這一方面涉及技術層面問題,即該路段有無相關監控或測速抓拍設備,又是否能夠及時預警;另一方面涉及現場執法問題,即是否有路面交通巡查人員發現這一違法行為。雖說這次違法行為發生在凌晨2點左右,但這時候正是飆車黨的活動高峰期,如果出現執法盲點,等于是對違法行為的放縱。
國內現有城市路面監控、抓拍設備,主要針對的是小轎車,對摩托車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仍難以做到及時監控抓拍,更不用說及時預警和實時執法。即便這個理由成立,那么還有一個問題:這次違法行為發生在8月22日,為何遲至一個多月后執法部門才介入調查?這表明,若不是當事人現身說法,執法部門對相關違法行為毫不知情,或者未掌握相關線索,如涉嫌違法者身份、摩托車信息等。設若如此,執法部門平時對相關違法行為可說毫無約束能力。城市道路飆車的危害性不用多說了。更何況,這是在北京二環內,而且涉事摩托車時速高達200多公里。任由飆車等違法行為猖獗橫行,勢必對交通和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對此,顯然不能僅僅依賴非常態化的專項執法行動。
在飆車等交通違法行為高發地段,一是有必要加強技術措施,保持密切監控;再者,應加強路面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三是,對相關違法行為應依法嚴懲。2006年,“二環十三郎”陳震等人因飆車被警方截獲后,僅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罰款500元。違法成本低,或許正是這次相關涉事者敢于事后上傳視頻、接受媒體采訪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