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大波4A級和5A級景區近期已經確定將漲價,還有許多景區準備漲價。8月21日,在宣布即將漲價的景區中,個別景區還入選了國家旅游局2015年5月公布的“全國旅游價格信得過景區”。
景區漲價應該具備“兩個前提”
劉鵬
區門票等漲價可以直接為景區賺取高額營業收入。因此,受利益之驅使,景區漲價的沖動一直存在。如果不是國家發改委“三年不漲價”規定,以及一些景區“不漲價”承諾等多方約束,恐怕我國的景區都早已經是真正的“看不起的風景”了。
如今,“三年不漲價”規定又快到“解禁年”,憋了三年的景區想趁機漲價,明顯可以理解。但一方面,漲價顯然不能不顧及民眾的承受能力。比如當下,我國4A級和5A級景區,其門票價格基本已經突破了百元,有些已經突破了200元,如果再漲價,對價格比較敏感的中低收入者,能否承受得起?難道低收入者就無權旅游,無權欣賞景區風景了嗎?
另一方面,漲價并非不可以有,但明顯需要具備兩個最起碼的前提條件:一是要公布成本等信息,讓漲價透明。當前,我國的景區,有一部分是公司化、私營化運營的,其自然可以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漲價。但大部分景區,都是公共景區,公共資源。其本應是維持成本運營的,如果一定要漲價,又不公布運營成本等信息,公眾自然不服。
二是要規范與去除“一景多價”等問題。比如一些景區,進門要門票費,景區內區間車也要收費,游覽車更是要收費,園中園同樣收費,至于索道等,其價格更是高得離譜。對游客來說,這樣的收費模式,明顯有重復收復等嫌疑。如果進入景區門票花了200元,一番游玩下來,各種園中園門票、游船船票等加起來,花了1000元,景區在一個游客身上,就能賺取1200元,這還不包括住宿、飲食等其他花費。
景區爭相漲價,本質是一種短視行為。但如果景區無法科學管理、創新發展,最起碼,也該把為什么漲價等問題說清楚,把成本等信息公開來,把“一景多價”等問題規范與解決了再說!
跳出門票“三年必漲”怪圈
羅瑞明
規定“三年不漲價”,對景區門票的上漲有一定的制約力,在限制時間內不得任意漲價,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一旦過了三年期限就不受此約束,只要想漲都視為合規,“三年不漲價”極易成“三年必漲價”,時隔三年就漲已經成為一慣例,從2007年算起,2016年是第三個三年解禁期,目前又出現大范圍的漲價“熱身”,有的門票超過200元還繼續漲,甚至“價格信得過景區”也不顧及當初的承諾。
誠然,三年之中變數不少,物價和維修成本等都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但大都景區門票收費已經實施多年,門票中已經含物價上漲等因素,再則,目前門票價格普遍定位過高,已經獲得豐厚了利潤。門票“逢三年必漲”不完全是為了彌補開支缺口,而是以此作為創收的一大來源,從以往報道的事例看,有的將其挪作它用,什么“基礎設施建設費”、“防洪水利建設費”、 “資源有償使用費”等等,有的還將大量的招待費從中列支,門票成了“唐僧肉”助長了漲價的沖動。
要說起來,三年解禁之后要漲價也不是想漲就漲,得通過一定的程序,其中聽證會少不了,但只要是想著漲價,聽證會也只是形式,順水順風,一聽就過,其中的原因誰都明白,聽證會在本地開,參加者是本地人,本地提出方案,本地進行議,除開其它原因不說,不少人對于本地的景區早已看過,有的甚至不止一次,漲不漲對他們都無所謂,再則,不少地方還規定本地戶籍可享受優惠,這樣的聽證會怎能反映外地游客的意志?
門票漲幅過快一直倍受公眾詬病,由此旅游主管部門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100元至200元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25%;200元以上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15%。這對提價幅度有一定的約束,但每三年提一次,用不了多少年提價就可能達到百分之百,門票沒有最高,只會更高。還有旅游主管部門實行的“全國旅游價格信得過景區”掛牌,要求景區全面實行一票制,承諾較長時間保持門票價格穩定。這樣的承諾能有多少作用?即使是加入到其中漲了價又能怎么樣,被發現后至多也就是退出了事,在利益面前,有多少人會信守承諾。
真正來說,要做到景區門票穩定光規定“三年不漲價”還遠遠不夠,很容易成“三年必漲”。要跳出“三年必漲”的怪圈,應該是:三年之后沒有正當理由同樣不能漲價,對于門票應進行上限,對高價位予以叫停,這是一;其二,對于欲漲價的景區門票應先進行審核,看看其成本是多少,有無利潤,不能有利無利一概而漲。其三,要突出公益性,對于名勝古跡不僅不能提價,而且要適時降價。“三年不漲價”不能只是時間上規定,還應從內容上進行完善,只有嚴格的細化,“三年不漲價”才不會變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