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觀察" />
8月12日晚,天津港國際物流中心區域內瑞海公司所屬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截至13日18時,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50人死亡;住院治療701人,其中重癥傷員71人。
事故舉國震驚。對于尚未脫離危險的傷者,我們為他們祈福;對于依舊奮戰在搶險一線的消防官兵,我們致以崇高的敬意并期盼他們平安歸來。
搶險救援仍在堅持進行,事故調查還要走很遠的路。但可以肯定的是,“安全”關切勢必會成為焦點。在天津這樣規模城市的人口和產業密集地帶發生如此嚴重的安全事故,無疑會成為公共安全上一響沉重的警鐘。
安全關系到每個人的生命,很難說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一些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反響也極為強烈。比如經媒體曝光電梯傷人事故后,全國范圍內普遍開展了電梯安全排查工作,可謂是立竿見影。
過去很多事故原因的調查顯示,大部分安全事故的發生都有跡可循。但很多涉及安全生產的規章與程序本身是完善的,條目詳細清晰,要求也很明確,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可執行是否有力則未必可以打包票。
安全機制是一個系統性工程,講究科學合理,有備無患,規劃設計和維護保養是日常主體。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一些安全保障機制的執行得不到有力的監督,一道道程序被忽視與突破,相當于整個安全體系被瓦解,但遺憾的是,往往只有到最終發生不可挽回的災難性后果才引起反思,追悔莫及。
國家高度重視人民安危,在任何工作中都將安全第一作為前提。今天,要說哪個方面還缺乏可遵循的安全規范,恐怕很難。對整個社會來說,保障安全的執行力首先是長效機制的落實力,高度可靠的監管力,然后才是事故或災害的救援力。此外,保障安全的執行力還包括每個人在安全事故中選擇得當方法的應對力,全社會面對安全事故或災難時意志統一的行動力。唯有以落實力為基礎形成安全保障的合力,社會安全網才會堅實穩固。(李 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