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鄭州市召開水價調整聽證會,在會議結束前,有多名在場記者稱被阻攔入場,并公布了會場門口由數名保安把守的照片,并質疑19名代表都同意水價上調的結果。對于記者的種種疑問,鄭州物價局一名副局長解釋稱,漲價是政府的一項工作職能。(8月9日《華商報》)
“漲價是政府工作職能”,雷語一出,立即成為輿論眾矢之的。就連當地媒體“河南電視臺新聞中心”微信公眾賬號都忙著為該副局長普及常識:“漲價是市場行為,調節價格才是政府職能。漲價不是老百姓不同意,而是老百姓要個公開合理的理由。”道理說得很明白了。
其實,抓住這句刺耳的話不放沒多大意義,因為這次水價聽證會似乎從頭到尾就是一場“漲價戲”,只是演技過于拙劣“演砸”了而已,而權力對民意的態度才是背后的真問題。從某種程度上講,我們該感謝這場“演砸”了的聽證會,因為它再次證明了民意不可玩弄,否則就付出被輿論炙烤的代價。
聽證會淪為閉門會、漲價會,公眾并不陌生,但像鄭州這樣的水價聽證水實屬罕見。從聽證會準備階段煞費苦心限制媒體數量,到舉行時的如臨大敵、戒備森嚴,再到結束后“漲價是政府工作職能”的回應,種種跡象告訴人們:漲價是板上釘釘的事實,聽證會只是一個偽造民意的道具而已。
在公眾權利意識日益覺醒和增強的當下,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時代,這種排斥輿論監督、偽造和玩弄民意的做法無疑開歷史的倒車。水價上漲不是不可以,關鍵是要把事情曬在陽光下,公布自來水成本及漲價理由,還要有公開、公平、公正的聽證程序。水價與百姓利益息息相關,百姓當然有發言權,常識還需要再重復嗎?
政府部門要敬畏民意,這也是常識。但敬畏民意不是一句空話,敬畏民意首先就要傾聽民意,通暢民意渠道,而不能把民意當成洪水猛獸,甚至“眼中釘”、“肉中刺”,極盡玩弄、欺騙之能事。把聽證會搞得如臨大敵似的,媒體記者都禁止入內,哪里還有民意的位置?民意不可欺,不可愚弄,否則政府部門行為的合法性就存在疑問。
聽證會“演砸”了,受傷的不只是公民權利,更有政府的公信力。(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