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新華社記者李丹發表了《走私“僵尸肉”竄上餐桌,誰之過?》的報道,引發全民關注。隨后,《北京科技報》記者洪廣玉于7月9日發布了《劇情逆轉的時候到了:“僵尸肉”報道是假新聞!》一文,稱李丹的報道是“假新聞”。
7月12日,李丹回應“僵尸肉假新聞”事件,認為自己的報道不是假新聞。理由是,各自認為的“僵尸肉”定義不同。洪認為為3“僵尸肉”“特指封存幾十年的肉”,但李認為,除了“封存幾十年”外,過期幾年的冷凍肉品難道是可以安全食用的“放心肉”嗎?此外,
廣西食藥監局局長韋波在接受央視《朝聞天下》采訪時稱,“這些牛肉,不少冷凍多年,甚至數十年,可能存在變質問題。一些商販還會把好肉和變質肉攙在一起賣。”也就是說,冷凍數十年的肉品是存在的。
對于媒體的不同報道,7月12日,相關政府部門發布了通告,即《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海關總署公安部關于打擊走私冷凍肉品維護食品安全的通告》,稱在今年查獲的走私冷凍肉品中,有的查獲時生產日期已達四、五年之久,對所有查獲的走私冷凍肉品,海關均依法予以銷毀。
“僵尸肉”是公眾對過期變質凍肉的形象說法。至于過期多長時間算“僵尸肉”,現在還沒有一個準確的和公認的標準。如果標準嚴一些,超過冷凍期一天的食品也應視為不合格,稱為“僵尸肉”也不為過。
但另一方面,如果沒有確切的事實證明“凍齡”達30年或40年的肉類存在,指稱“僵尸肉”就可能有些言過其實。因此,需要核實廣西食藥監局局長韋波所指的有些冷凍牛肉時間達數十年的“數十”是多少年。這也涉及新聞的真實性,嚴格地講,夸大事實也是新聞真實性的大敵,不應當視為真實。不過,公眾只是在消費這道“僵尸肉”新聞大餐,不可能也沒有能力去核實這一新聞是否有夸大,例如,冷凍的時間到底有多少年。
不同媒體報道“僵尸肉”的掐架自然涉及信息爆炸或信息多變萬化時代的新聞報道原則。其實,從古至今,新聞報道走向專業和學術的殿堂之時,就有無數的規則、標準和管理為其奠定基礎,在今天,更是體現專業內外所共同認可的一些原則。比如比爾·科瓦齊 / 湯姆·羅森斯蒂爾的《新聞的十大基本原則》。其中的第一條就是新聞工作首先要對真實負責。
對真實負責的條件或得以實現的另一個要素便是,新聞工作的實質是用核實進行約束。顯然,“僵尸肉”的報道并沒有對“僵尸肉”的時間進行嚴格的界定,這就有可能造成事實的不精確。雖然從廣義上來講,凡是冷凍過期的肉品都可以稱為“僵尸肉”,但是,在具體的冷凍時間上確實需要界定。即便尚無專業的定義,也需要注明,冷凍幾十年的“幾十”是20、30,抑或是40、50年,如此,才能讓公眾對事實真相更信服。
嚴格格地講,在今天的信息時代,新聞產生了某些變化,如新聞的真實性受到蠶食。在信息爆炸的情況下,新聞工作者現在傾向于或忙于把消息盡快發布出去,以獲取關注,而疏于或懶得去核實消息的來源和精準。也就是說,新聞工作者更加重視傳播消息,而忽略了核實消息的工作。
由此,就成為專業人員所聲稱的現在的一種新聞,斷言式新聞(journalism of assertion),而且正在顛覆或推翻傳統的確證式新聞(journalism of verification)。斷言式新聞的本質是想當然,以為是如此,當然是結合現實情況進行的一種邏輯推論,如中國的食品安全問題很多,出現“僵尸肉”是一種必然。但是,斷言式新聞只是做了前一半的工作,后半部的工作卻忽略和卻失了。相反,確證式新聞正是在后一半上下功夫,其核心或本質就是,對消息來源和過程進行核實、查證、旁證和確認。
顯然,在互聯網時代,在人人都可以是自媒體時代,誰都可以成為新聞源,誰都可以發消息的情況下,不只是出現了斷言式新聞而忽視了確證式新聞,而且新聞報道還走向其他的形式,例如出現肯定式新聞(journalism of affirmation),即肯定和迎合公眾已有的一些理念和價值判斷,而不是對新聞先進行查證和質疑。這類新聞或消息最容易出現在談話節目中。
進一步發展,在網站的貼子、網絡聊天中,又出現了第四類消息或新聞,聚合式新聞(journalism of aggregation),這些消息當然無法分清是流言還是真實情況,或者只是消息發布者的想當然,沒有核實而且也沒法核實,只是“據說”,如果使用者要采用和采信,必須自己去核實。
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新聞要保持自己的專業可信度,就必須永遠保持新聞基本原則的第一條,要對真實負責。對真實負責的態度和行為便是核實消息來源、細節,并經過不同的消息源互證。如果堅持這一點,就正是互聯網和自媒體永遠不可能戰勝傳統媒體的地方,因為,傳統媒體有各個環節來保證新聞的真實性。
其實,當進行核實之后再發布新聞和消息,盡管遲于網絡和自媒體消息,但就真實性而言,也遠遠優于沒有和無法核實的網絡和自媒體消息,這才是傳統媒體的生命力和競爭力所在。“僵尸肉”報道固然有合理的內核和基本的事實依據,但事實的精準度或精確度顯然也有待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