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10月18日第四版有消息《土豪中學抱來268萬給學生發獎學金》,如果沒看到報紙,很難相信這則新聞的真實性。這所被記者稱為“土豪學校”的川師大附屬第一實驗中學舉行年度頒獎大會,本來,一所中學給學生頒獎,不值得大驚小怪,但此事之奇此事之疑,匯成教育奇觀。
此事之奇有三。一是獲獎人多,一所初級中學有518名學生拿到年度獎學金,少見;二是額度出奇之大,總額268.9萬元,最高一筆為2.6萬元,少有;三是發放形式,有圖為證,校方將這268.9萬元現金“堆放在學校操場的升旗臺上,讓大家近距離地感受到了268.9萬元到底有多少”,堪稱校園奇葩。
此事也有疑未解。一是獎學金的來源沒作交代。一所中學能向學生發出巨額年度獎學金,而且獲獎人數如此之多,實際上有可能是按招生合同對部分“達標”學生所作的“學費返還”,即招生時收取高額學費,按學生的考試成績或排名按比例返還,美其名曰“獎學金”。羊毛出在羊身上,學校拿全體學生繳納的一部分學費發給學校認為優秀的部分學生,讀者千萬別誤以為天上掉餡餅。二是這所學校可能是為顯示“公平公正公開”,當眾發放,而且毫不含蓄地“放在學校操場的升旗臺上”。
學生尚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對優秀學生適當作一些獎勵,以精神激勵為主,即使發放獎學金,額度也不宜過大;獎學金來源和獎勵方法應當遵從合理的、符合社會道德規范的制度。私立學校辦學有一定特殊性,但不能違背教育的基本規律,不能有錯誤的教育,不能單純地把學校當成交易場所。學校如擔心收費高影響不好,可以降低學費,“撒錢”的方式不可取。立德樹人,不能用金錢作誘惑,否則,造就一批“向錢看”的“錢學生”,那就可能造成社會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