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校車”事件的劇情,隔天就發生了180 度反轉。溫嶺市28日還向外界宣布溫嶺校車已經飽和,29日晚,白巖松卻在“新聞1+1”里告訴全國觀眾,溫嶺有5所民辦學校至今還沒有校車。人們感到意外:一級政府和中央媒體,到底誰說的才是真的?
兩邊都是真的。“溫嶺校車已經飽和”這個結論,是有根據的!靶侣1+1”記者調查獲悉,這5所民辦學校,其中4所創辦于去年7月份以后,建校前的兩個月,溫嶺市教育局要求他們簽訂一份承諾書,表明自己的學校不需要校車,不簽承諾書就不讓你辦的學校審批通過——“校車飽和”的結論是這么來的。
溫嶺市為什么不愿意看到民工子弟有校車坐?“新聞1+1”記者沒有了解到其中原因,倒是有一個問題凸顯出來了:審批權,F行的校車審批權制度,把一個縣級市變成了一個相對封閉的區域,區域內對校車的需求,不能由區域外的市場資源來滿足;區域內的市場資源,又被審批權擋在校車服務市場之外;于是,審批權的作用,就表現為“不審批”。本來,審批權的作用是把關,不讓不合格的校車以及不合格的相關服務(如駕駛員的資質、行車線路等)進入這個市場,保證學生獲得安全的校車服務,F在看來,現行的審批權制度有兩個明顯不足;一是把市場區域劃得過小,過于封閉;二是審批權過大,對其沒有制約條件,導致校車服務資源不能在區域間流動、互補。
由現行審批權劃分的校車市場,既不是計劃經濟——計劃經濟有責任滿足全部需求;也不是市場經濟——市場經濟允許資源自由配置,由需求選擇服務,即允許競爭。而在現行審批權制度下面,在市場資源很充裕的時候,竟然出現了人為制造(其實是權力制造)的供應短缺。
現行審批權制度的最大弊端在這里顯露無遺:權力行使者權力太大,責任太小。本來,教育局是為學校、學生服務的,審批權本應用來保證校車服務的安全,現在竟然用來證明自己放棄責任的合理和正確,而且剝奪了這一部分學生購買校車服務的權利;而且也看不出在這個行政系統有什么問責機制。如果不是媒體介入,這些民工子女沒有校車可坐的狀況外界根本不知道。
有一個細節很能說明權力的無度膨脹。溫嶺市教育局有關人員對媒體斷然否認說,這閑置的52輛校車根本不是校車,是“冒牌校車”。我省有關規定按車輛標準和用途,將校車分兩種:專用校車和非專用校車。非專用校車就是普通面包車按照規定加裝其他設備后而成;而溫嶺這52輛閑置的校車按最新的國4標準制造,是最新最標準的校車。如果按照技術規范和政策規范來表述,這52輛車是沒有取得營運資格的校車。斷定其為“冒牌校車”,既不是專業語言,也不是政策語言,是權力越軌語言。
按照“新聞1+1”播出前的“飽和說”,這52輛校車要到別的地方去找出路;現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