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簡政放權”再一次成為會議內容之一。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措施、持續擴大改革成效。
毫無疑問,“簡政放權”是這半年多國務院常務會議出現頻率最高的詞匯之一。從今年年初至今,在國務院常務會議的通稿中,這已是第19次提到簡政放權。
簡政放權,著眼的是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體現的是“管住政府的手,放開市場的手”的調控理念。本屆政府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作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和宏觀調控的“當頭炮”,以此解決“大政府、小市場”的現實矛盾,激活市場活力,夯實市場經濟基礎,確實是“一子落而滿盤活”的準確判斷和務實之舉,既富智慧,更見勇氣。
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對簡政放權的部署,可以用三個關鍵詞來概括:一是行方便。在此前基礎上,再取消和下放87項“含金量”高的審批事項,同時再取消一批部門和行業協會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二是削門檻。90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實行先照后證。三是減負擔。再取消19個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并建立目錄管理制度。
“簡政放權”,“簡”與“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過“簡”,可以降低經濟活動成本,為創業興業開路,激發市場活力;通過“放”,可以讓市場主體“舒筋骨”,同時以政府效率的提高和權力邊界的明晰,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騰讓更多空間。“簡”和“放”的同時,則要強調放管結合,寬進嚴出。
簡政放權之所以被稱為一場“政府的自我革命”,是因為它是政府部門的自我約束,需要一些部門放棄既有的權力,拿掉既得的利益。在這個“思想激烈斗爭”“利益格局調整”的過程中,一些部門、一些人難免會不情不愿,也可能會鉆空子,打折扣,留一手。因此看一個地方、一個部門到底簡政放權“簡”得怎么樣、“放”得如何,就需要有一個衡量、判斷、評價的標準,最直接、最簡便的,就是對照權力清單,對照項目目錄,逐項檢驗是否有清單外的權力仍然還攥著不放,是否有目錄外的項目依然在悄悄開展。而從長遠看,簡政放權是否“簡”得科學,“放”得有效,“管”得到位,則要看你那個地方,你那個部門所管轄的領域,市場活力是不是得到極大程度地激發和釋放,政府行政效率是不是得到極大程度地提高,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是不是規范和清晰。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市場活力和政府效率皆見諸于執政和經濟發展的實踐。檢驗簡政放權之效,就是得在市場活力和政府效率上面見真章。(毛同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