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部門綜合治理社團頑疾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在全省性學會、協會等社團中,共清理在社團兼職的超齡處級以上領導144人、在職處級以上領導400人;依法注銷和撤銷52個社團,限期整改85個社團。(5月26日《人民日報》)
“戴市場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業的票子、供官員兼職的位子”,社會上流行的類似說法,可以窺見一些學會、協會的亂象。讓人記憶猶新的案例是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其以幫企業屏蔽掉消費者在“3·15”網站的投訴為由,要求企業成為會員,但企業每年需繳納8000元到2萬元不等的會員費。類似這樣的學會或協會,在現實生活中并不鮮見。
在“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學會、協會成為“二政府”,其危害性不言而喻。一方面,是權力橫行,利益橫飛,一些學會或協會強制入會、攤派會費、強行服務、搭車收費、拉贊助,違規使用會費,設立小金庫亂收亂支等行為,顯然是對社會秩序的一種干擾與侵害,但因為其有官員撐腰,便可“狐假虎威”。另一方面,這些“二政府”性質的學會或協會存在,大多會形成比較壟斷的市場,讓一些企業或商家別無選擇,“簡政放權”的制度善意被扭曲。
國家審計署原審計長李金華曾舉例說,“一個中央政府部門下屬單位就有100多個,既有兒子部門、孫子部門,還有重孫子、重重孫子部門,三五個人就成立個部門,掛個牌就收費。”李金華的話,可謂一針見血,也道出了這些“二政府”難以被治理的根源。
就山西清理“二政府”式社團而言,這只是第一步,這也意味著,“二政府”社團要清理更要治理,那這就還需要過兩關。第一是權力關。“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社會組織、市場中介組織分開”不應成為一句空話,而必須落地生根,讓市場的歸市場,行政的歸行政。第二是利益關。在利益面前,如無必要的約束,一些人可能經不起誘惑,這就需要加強“禁令設置”,嚴格監管程序,引入公眾監督。唯有如此,“二政府”式社團才能得到有效治理,不然,“二政府”社團清理過后還會“春風吹又生”。 (龍敏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