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北京市交管局日前下發《關于嚴禁汽車租賃企業為非法營運提供便利的通知》,要求對借助互聯網和手機軟件預約租車的行為加強監管。無論是已成氣候的易到用車、Uber和AA租車等公司,還是密謀進軍租車領域的快的打車、滴滴打車等打車軟件,業務都將直接受到影響。分析人士認為,北京市交管部門的一紙文件,可能會讓表面上欣欣向榮的互聯網租車業務“猝死”。
有關部門對互聯網汽車租賃這一新生事物的監管,似乎又在重走過去“一管就死”的老路。近年來,一些職能部門在監管新興行業時,很容易陷入管得過寬、過嚴、過死的誤區。無論是此前對滴滴打車、快的打車等軟件的監管,還是對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產品的監管,時常給人一種政府監管扼殺了市場創新的感覺。
租車業務作為一種全新的市場行為,本身就在不斷摸索之中。隨著時代進步,互聯網租車業務的發展是必然趨勢。那么,在租車市場的格局中,本來就不應只有傳統的出租車公司,私家車天然就不能成為出租車么?我看未必。如果互聯網租賃市場能利用好私家車,更好地利用市場整合資源,在減少資源浪費的同時,又能更好地提供租車服務,更利于百姓創富,豈不是一件多贏的好事?
要規范市場秩序,監管確實必不可少。但職能部門的監管要將便民、為民作為出發點,而不應摻雜其他太多利益考量。而我們看到,在整頓租車業務的過程中,職能部門的出發點可能也比較“復雜”——據媒體報道,在《通知》出臺前,北京的幾家大型出租車公司已聯合起來,針對商務租車告了幾次狀。很顯然,商務租車的市場創新動了傳統出租車公司的“奶酪”,有利益攸關方希望政府出手。
那么,相關職能部門應該如何監管租車業務?首先,政府部門對一些市場創新業務應該有更多的了解和支持,至少不要輕率地一板子拍死。畢竟,很多創新業務,都是順應時代發展的市場產物,也是在以市場的方式完成政府沒有做好或無法覆蓋的事。讓互聯網汽車租賃這條“鯰魚”,沖擊傳統出租車市場,從總體上會提升市場服務品質,甚至推動出租車行業改革,進而給百姓帶來實際好處。
其次,要適當加強管理。只不過,這種管理需要創新思維。當企業已用上互聯網思維,監管部門還在用傳統的辦法應對,肯定管不了租車行業的問題。因此,在深入實際、認真調研的基礎上,實施管理創新已成當務之急。比如,私家車進入租賃市場應該具備怎樣的資質和條件,租賃汽車該不該配備司機,對違規行為如何加強監管,在創新管理思維的語境下,這些都應是可控可商量的。
我們正處在一個科技創新日新月異的時代,各種新興業務會不斷涌現。在它們發展的過程中,難免會有不足之處,管理部門應該給它們一些時間和成長空間,讓他們在發展中不斷調試和完善。對新生事物“一禁了之”固然輕松,但無論是對創新者還是對普通民眾,恐怕都不是最佳選擇。(嚴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