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道德模范何濤讓一些人傷心了。
何濤被指利用護士工作之便,在網上開販賣證明的夫妻店,從單位非法獲取《出生醫學證明》,交由其夫侯燦通過網絡販賣謀利。二人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近日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何濤被捕,省、市道德模范稱號很快被撤銷,全國道德模范稱號也將不保。
有些人變臉是表演,有些人隱藏自己是為生活所迫。不清楚為什么當年那么苦的情況下何濤能堅持下來,現在反而堅持不了了。但我想,這一定跟她的生活有關。任何資助都是有限的,我們還沒看到依靠一點有限的資助能過一輩子的例子。何濤只是一名護士,他的丈夫半身癱瘓,無力養家。何濤要護理半身癱瘓的侯燦,養育孩子,還要伺候半身偏癱的婆婆,幾乎是用一己之力撐起了一個家。這個困苦的家已經經不起任何風雨,一點雨就漏了,一點風也許就倒了。
我們有權利怒其不爭,我們也有責任哀其不幸。這么多年,政府和社會確實幫了不少忙,工作是政府找的,房子也是政府給的。但是光有一份微薄薪水的工作不足以支撐一個這么重負擔的家庭。我們看到罪惡的同時也要看到掙扎和痛苦。要不然,就會陷入到對道德的虛幻期待之中,對人性復雜性的體會就是不真實的。
何濤販賣《出生醫學證明》是真的,當年她面對半身癱瘓的丈夫不離不棄也是真的,10年含辛茹苦,哪怕再鐵石心腸的人,也會被她的恩情重義所感動。她如今犯的錯并沒有讓這份曾經的感動有一絲一毫的毀損。
正像道德模范不是天生長就一張模范的臉一樣,要求所有道德模范一直維持他們的光輝形象也不現實。我們既要明白模范不是我們隨時可以兌現的終身支票,也該清楚有一天他們中的某些人也會犯錯。
感動常在,模范不常在。這原來就是正常的事,何來失望之說?當然,你要是把她當成一塊招牌到處炫耀、標榜,甚至當成了你人生榮耀的一部分,如今這么一個典型沒了肯定非常失望。
她的作為已經為社會貢獻了一筆豐厚的財產,這就夠了,至于她現在的行為,還是讓法律去評判吧。何濤倒了,有她自己的原因,但是道德這塊金字招牌并沒有倒,也不會倒。模范依舊具有鮮明的時代價值。何濤做到了很多同時代人做不到的事情,當時的她就是模范,當時她那種行為所蘊含的精神至今仍值得眾人學習。
當然作為道德模范,回到私生活領域,何濤的日常生活、經營生產應與常人無異,適用的標準也一樣:即不能違反法律底線,千萬不要做出不符合法律的“缺德”事。而一旦違反觸犯,無論她頭頂的道德光芒如何耀眼,都不能抵消今時所犯的罪行。從這意義上說,何濤現在應該接受的就是法律的制裁。(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