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金會中心網數據顯示,浙江、上海、北京等10個地方登記管理的基金會是公益行業的主力,每年的捐贈收入和公益支出額占全國的80%以上。基金會中心網副總裁陶澤稱,“如果它們不公開信息,公眾就無法知道善款用在了哪里,而這個比例竟然占到了83%,這是一個非常令人不安的狀況。”在善款流向榜單里,有的地方只有8%的基金會進行了披露。(7月8日《新京報》)
自從“郭美美事件”發生以來,“無信任、不公益”概念逐漸深入人心。但與此同時,我國公益機構尤其是基金會數量正在迅猛增長。這是一件好事,但也意味著本來就尚在發育中的監管力量,面臨著更大的工作量和更高的工作難度。民眾、媒體大多將聚光燈對準一些知名機構,而一些知名度不那么高或者非全國性的基金會,則沒有得到太多關注。
當然,隨著社會理念的進步,不少公益組織也認識到了透明公開對于自身的意義,民眾在捐贈時也會“用腳投票”。行業的自凈效應已經開始發揮作用,但仍然需要一個過程,才能讓基金會敢于公開、善于公開。在這方面,兩個案例很有代表性。一是嫣然天使基金遭到外界質疑,李亞鵬卻回應稱“從法理上講沒有公布更多的義務”,而引起軒然大波。隨后民政部門介入調查,但至今都未公開調查結論。先不論爆料是否屬實,嫣然天使基金在這一場事關透明公開的輿論戰中,已經輸掉了不少來自民眾的信任。另一則案例則是不久前,有網友質疑李連杰貪污壹基金雅安地震捐款三個億,李連杰立即通過微博回應稱自己沒有財務章也沒有簽字權,不可能調動資金,而后壹基金秘書長楊鵬也通過博客曬出了相關善款的使用計劃。壹基金的迅速反應,消除了網友的疑慮。兩相對比,各類基金會應從中學到一些東西,主動公開、迅速回應,才能維護好本來就十分脆弱的公信力。
除了行業自凈外,解決基金會透明度不高的問題,最關鍵還得加強外部監督的力度和硬度。首先,目前對各類基金會實施監督的主要還是民政部門等政府機構,民間、媒體缺乏監督的專業能力,急需引入第三方監督力量。而目前全國僅有基金會中心網等少數幾個民間機構在從事基金會信息披露的相關研究工作,要讓這些專業“找茬”的第三方監督機構生存下來開展工作,不僅需要基金會管理方的主動接納,也少不了政府部門“扶上馬送一程”。
其次,針對社會組織的信息披露其實早有相關文件、規范,但具體執行卻并不到位。有不少公益界人士聲稱,不少未達到公益支出標準、甚至部分連年度資金使用明細都難以自圓其說的基金會,依舊可以通過年檢,政府部門對基金會年檢似有“走過場”的嫌疑。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應加強立法,有了一系列文件、規范的探索,根本的《慈善法》應該盡快出臺,以法律劃定信息公開標準和違規處罰方式。此次還應切實把好年檢關,查閱公開報道便可發現,民政部曾公布過個別基金會年檢不合格,但更多由地方管理的基金會卻鮮有年檢不過關的案例,這顯然并不正常。在加強行業自律之余,引入更多第三方監督、切實把好年檢關,才能以“硬監管”倒逼基金會提升透明度,重塑公益事業的公信力。(張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