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交車站的站臺廣告 和冠欣攝
京東商城出書,當當、豆瓣推自有品牌電子書……一時間,原本局限于銷售一隅的國內多家電商和數字出版平臺開始策劃圖書并擔負營銷、發行的責任,與出版社的“合作”僅剩購買書號這一目的。
2011年,大洋彼岸的亞馬遜開始直接與作者簽約,推出超過100本紙質書和電子書。其高管羅素·格蘭蒂尼第說:“出版商的倒閉是大勢所趨,是早晚的問題,出版過程中只有作者和讀者是真正必要的角色。”表露出取代出版商的野心,歐美出版商大驚失色,一些連鎖書店發起抵制活動,拒絕售賣亞馬遜出版的紙質書。
2014年3月,知名電商京東集團旗下的京東圖書頻道高調宣布將推出自有品牌“京東出版”系列圖書,首批圖書有廣受關注的《大衛·貝克漢姆》,“主要是應用京東自身的數據積累和用戶消費習慣來進行分析,從而與出版機構深度合作,打造符合京東讀者需求的優質圖書作品。當當也于去年底打破自己“不做出版”的承諾,與作家蔣一談簽約,推出售價為0.99至2.99元的單篇電子書;而豆瓣閱讀更是早成為原創作家發表作品的重要平臺。
曾經隔岸觀火、暗自慶幸的國內出版業終于面臨著與國外同行一樣的問題:未來的出版鏈條中,還有我們的位置嗎?
電商能否考慮書籍的文化價值?
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社長胡堅表示,電商或數字出版平臺與作者直接簽約,對傳統出版更多是一種補充,目前民營書商都不能獨立做紙質出版,更別提剛剛進入出版領域的電商。
接力出版社常務副總編輯黃集偉認為:“在現代出版逐步演進、完善的途中,作者、出版社、中盤等不同分工,使得出版成為一個合理的價值呈現體系。假使這個各司其職的傳播模型轉而完全由渠道商控制,我們都知道,高度‘壟斷’不利于思想的自由生發和傳播。它會不會只考慮書好不好賣,而不考慮產品的文化價值?”
電商能顛覆出版業嗎?上海人民出版社總編輯王為松說:“最近在微信圈里看到一篇被多人轉發的文章,說傳統出版已經走到盡頭,馬上要被新生的力量取代。一切這樣的假設都把編輯的環節有意無意地忽略了,他們認為作者把書寫出來,放到網上,有讀者購買就完了。”他以一本書舉例:《古文字詁林》的顧問和編委是古文字研究方面造詣最深的專家,當時有人說,出版社一個字都不許動。“但第一卷看下來,責編就在書稿中夾了大量浮簽。因為除了對內容的審核外,還有大量編輯體例、出版規范、注釋索引等瑣碎卻見功夫的工作,責編以自己的專業水準,贏得了作者的尊重。”
究竟是什么樣的核心價值和作用,讓出版社把自己留在出版鏈條的中心位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