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做到“門好找”、“門好進”、“臉好看”、“事好辦”,這樣的機關辦公樓,就一定能在公眾中樹立起一座內在服務精神的“心理地標”、“口碑地標”。
近日,四川省表示,將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明確提出此類建設必須體現莊重、樸素、實用、安全、節能的原則,不得定位為城市標志性建筑,不得配套建設大型廣場、公園等設施。
此消息一出,贏得公眾點贊。當然,熟悉政策者都知道,這并不是一個新規定,去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早已指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應從嚴控制,按照樸素、實用、安全、節能原則”,“黨政機關辦公樓不得追求成為城市地標建筑”……但不新不代表沒有現實意義。眾所周知,但凡“一再重申”,在中國往往具有特定的意味,說明積弊之深重、整治之決心。猶記幾年前,攝影師白小刺花費兩年時間,拍攝了國內眾多市縣級政府大樓巨幅正面肖像。一幢幢鶴立雞群、講求“風水”的豪華官衙,在讓人嘆為觀止之余,更為公帑之靡費、官老爺之高高在上一聲嘆息。
矯枉必先過正。考慮到地方政府“地標沖動”的普遍性,以及我國政府治理特點、經濟發展水平,這種“去地標化”的禁令體現了猛藥治沉疴的堅定決心,有著強烈的現實必要性。
與此同時,如果用另一種思路來看待這個問題,也許我們也不妨設問——黨政機關辦公樓固然不應該成為奢華浪費的地標,那么它是不是可以成為另一重意義上的“地標”呢?答案是肯定的。所謂“地標”(landmark),是具有獨特地理特色的建筑物或者自然物,比較公認的觀念是它應該兼具物質和精神兩個層面。具體到國內的黨政機關辦公樓,也完全可以甚至應該成為超越現有單純物化層面上的“地標”——
其一,它不妨以簡樸而莊重、實用而別致的外形,獲得公眾的欣賞。放眼全球發達國家,多數地方政府辦公場所均可謂“相貌平平”,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同時卻因其別致的風格而有著很高的地理識別度。可見,即使是造價“便宜”的建筑,如果設計巧妙,同樣可以成為人們津津樂道的城市“地標”。
其二,它更應以真心實意的服務意識、服務質量,贏得人們的敬意。這一點更為重要。理想的黨政辦公樓,應該具備幾個基本要素:“門好找”,地理位置要適中,反觀近年一些城市,強行將行政中心從市區整體搬到偏遠郊區,群眾辦事極不方便導致怨聲載道,值得引以為鑒;“門好進”,黨政辦公樓不應成為一個自我封閉的水泥城堡,而應最大限度地向公眾開放,方便公眾辦事、拉近官民距離;“臉好看”,唯有從內心深處視群眾為主人、視納稅人為衣食父母,方能革除高高在上的衙門心態與做派;“事好辦”,政府辦公場所應整合功能、簡化流程,不敷衍塞責、不有意刁難,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只要做到上述幾點,這樣的機關辦公樓,就一定能在公眾中樹立起一座內在服務精神的“心理地標”、“口碑地標”。
事實上,最悲哀的是,盡管我國不少地方的黨政辦公大樓極盡奢華,在當地成為首屈一指的巨型建筑、異形建筑,但真正能成為被外界廣泛認知、認同的城市地標者,寥寥無幾,遑論成為外地游客造訪的必到之地。原本定位為“高調的奢華”為何變成“低調的奢華”、淪為“錦衣夜行”?確實值得拍腦袋者三思。縱觀這些奢華而缺乏底蘊的新地標式黨政機關大樓,究其決策之根本,無非源于公權的某種無度與放縱,當公權的炫富沖動未能被套上轡頭,就很容易不時流露并草率形成“決策”。
唯有讓公權力受到民意的更多制衡,讓公共服務的質量、滿意度成為政府最關注的工作指標,脫離民眾的奢華官衙才能真正絕跡,而不是披著各種外衣暗度陳倉、卷土重來。(徐鋒/社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