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璧縣七旬老人湯尊自費反腐,成功扳倒9名干部后,落下了一身債務。日前,靈璧縣信訪局在召開聽證會后,決定讓湯尊所在的向陽鄉政府對其補償4.3萬元,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4月28日人民網)
扳倒9名貪官的老人,其因自費反腐而欠下一大筆債務。這從得失的財務視野來看,未免顯得他有些不智。但從推進吏治清明的角度而言,他所取得的這些成果,卻著實為當地的反腐推進了一大步。因此,相關部門對其的補償,盡管基于對老人的尊重,為了讓這位英雄不至于陷入流血又流淚的窘迫,但從其線索所取得的成果來看,這種補償力度明顯不夠。
從本質上說,反腐是國家機器的一種職能。任何對其的推動,都應被視作對國家事務的一種支持。老人自費反腐,正是以公民個人的力量,對這種職能的履行提供支持。這種支持是一種自發,也是公民個人的權利。但這并不意味著是一種責任,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等等,應該由相關部門埋單。因為反腐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個體受制于信息不對等,想要搜集好證據,勢必花費頗多,由這些個體為腐敗官員所犯下的罪惡埋單,顯然有傷正義精神。靈璧縣相關部門做出的補償決定,顯然也基于此種考慮。但我們還需要思考的是,在這自費反腐的路程中,自費反腐者,付出的心血成本,顯然不局限于舉報所需要的費用。如果線索被采納,并取得了重大反腐突破,是不是應該對他們給予更多的鼓勵?
道理雖然如此,從現實來看,僅僅做到靈璧縣承擔這種民間自費反腐的報銷,都很難。一則,民間自費反腐,并非總能收獲成功。也就是說,不是每一個自費反腐者,都能當上英雄。沒當上英雄的人,可能既流血又流汗還很難讓相關部門關注。因為“八字沒有一撇”,誰敢冒著得罪人的危險,去給你報銷?二則,沒有統一規范的文件,對于自費反腐有具體的規定。當地政府作出的補償決定,也僅僅是出自對英雄“流血又流淚”的同情,而非一種制度自覺。以此而論,老人自費反腐的“大團圓”結局,其進步意義十分有限,它僅僅是一種個案意義上的圓滿。
面對老人自費反腐獲補償的劇情翻轉,止步于感動與賠錢仍過于膚淺。如何從個案的補償,上升為制度性的機制,更需我們深入與細致的思考。畢竟,這一位老人太過于特殊,他既扳倒了9名貪官,又因反腐而背負債務引起了地方部門的關注。但其他類似老人這種情況的自費反腐者,很難循著他這種路徑前進。基于對英雄的同情而作出的善舉,只能照顧一位英雄。更多“流血又流汗”的普通人,他們很難恰逢其時碰上關心他們的好領導,以及碰上輿論的關注熱情。如何讓這些人,既實現正義,又不至于因正義的實現而導致自身的貧困,值得相關方面摸著“老人自費反腐獲補償”這塊石頭,趟過這條民間監督的成本之河。(楊興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