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鄧州市人民檢察院披露稱,馬香蘭等當地三名只有小學文化程度的農民,以當地政府“不作為”為由,公然宣布“撤銷”了鄧州市人民政府,自己組建了第二個“鄧州市人民政府”。他們還私刻公章,甚至對外招聘“公務員”,先后有10余名大學生上當受騙。目前,三人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受到公訴。
以往的犯罪分子最多是以身試法,而這次三個法盲竟荒唐到“撤銷”合法地方政權,“私立”山寨政府。從刑法角度說,三個農民偽造政府機關的公章、公文,招搖撞騙,甚至下發文件、任職公函40余份,嚴重挑戰了政府公信,破壞了國家公文的正常管理秩序,理應依法追責。
但要反思:幾個農民為何要“私立政府”?當地檢察院語焉不詳的“政府不作為”究竟指什么?
其實此案東窗事發,是因涉事農民的“私立政府”向鄧州汲灘鎮一個城鎮開發項目下發了“鎮政府違法建房處罰通知書”,開發商覺得蹊蹺才報的警。而用“汲灘鎮政府違法建房”為關鍵詞在網上檢索,還能發現當地農民的投訴網帖《鄧州市汲灘鎮政府違法賣地賺取500萬》,稱當地鎮政府強占村民土地,高價轉賣……
我們還不能確定這則網帖與該案的關系,也無法核實網帖真實性,但在當地政府的網上申訴欄目、法院裁判文書網站里,有相當多的涉及“鄧州市政府不作為”“征地糾紛”的信息,其中是非不能一概而論,但也從“量”上證明了當地居民在維權過程中有許多“痛點”。至少可以認為,鄧州當地征地拆遷矛盾突出,不少群眾對政府工作不滿意。
毋庸置疑,農民私刻公章、“私立政府”的行為是違法犯罪;但反過來,當地政府也對如此咄咄怪事反求諸己——到底有沒有為民眾維權提供通暢的表達渠道?面對違法征地,當地政府有無不作為的情形?
農民私刻公章,社會危害還不大;但如果有些民眾為了維權總得“出下策”,后果不可謂不嚴重。因此,希望當地對幾個涉事農民追責的同時,也以此為線索,查查它指涉的違法征地等問題是否存在,別把警報當成笑話。(袁伊文 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