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收費14年的哈爾濱市二環路終于將在今年底停止收費,市區內數十萬車主將因此減負。拍手稱快之余,不少人難掩心頭長久以來的一個疑問:究竟還有多少“爭議收費”項目可以取消?
哈爾濱市二環路是主要靠銀行貸款修起來的環城道路,2001年建成,投資27億元。為償還貸款,哈爾濱規定,市區注冊機動車無論是否走二環路均需繳納二環路使用費,其中私家車每年1100元,并強制把“二環費”作為車輛年檢的前提,不交這筆錢,就不能通過年檢。
這一“捆綁”征收招致媒體和社會長時間批評。其間,原定2010年停收的二環費在2005年、2009年的審批時幾番“續命”,最終收費期限延至2014年底。今年哈爾濱再次遞交延長申請,被省政府“駁回”,并被要求“終止收費后,你市政府應統籌解決該項目建設期貸款償還問題”。強制收費14年之久的“二環費”終于將畫上句號。
就全國情況看,哈爾濱“二環費”之爭不是孤例,近年來諸如擁堵費、漫游費、超期高速公路費這些事關路橋、通信、供電等領域的爭議收費還有不少。客觀講,“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模式對于解決道路建設資金一時短缺問題發揮了作用,改善了交通條件,但這樣的模式也應講求“規矩”,要在相關政策和法規允許的框架內。強制捆綁收費、無視公眾質疑的粗暴方式會激發公眾不滿,讓政府公信力受損。
涉及公共收費尤需做到“還明白”于民。以哈爾濱為例,在實現“還路于民”基礎上,這些年收取的“二環費”是否有一本明白賬?何時能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對于公路拿出多少錢養人、多大比例還貸、收費收入與合理回報是多少等細節,亟須有關部門作出明晰回答,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的義務。
2013年,中央取消和免征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348項,不僅為市場松了綁,還起到了便民惠民的作用。對一些有爭議的收費項目,除了要完善自身管理制度體系、消除權責不清等問題,不妨再把它們拿到陽光下曬一曬、去去霉,給公眾一個清楚明白的交代。(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