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央層面規定限制提拔“裸官”后,有些地方已開始調整現任正職“裸官”。據最近一期《南方人物周刊》報道,今年3月,南方某市官員調整,多名擔任正職的處級干部被撤職,原因只有一個——他們是“裸官”。內部人士透露,官方給他們兩種選擇,要么退休,要么把家人遷回國內。
所謂“裸官”,即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有人形象將之比喻成留在國內打食的“野鴿子”。自從“裸官”的群像被描述后,“裸官”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制約“裸官”也成為反腐課題中的重要命題。
“裸官”未必是貪官,卻是腐敗的高危群體——孑然一身了無牽掛,為家人安排了出路,也給自己想好了退路,可謂進退自如。權柄掌握在這類人手中,怎能不讓人憂心忡忡?
中國到底有多少“裸官”,依然是個未知數。但從已查處的貪腐案件來看,有相當大比例的落馬官員系“裸官”身份。而監管的籬笆若沒有及時扎緊,“裸官”風氣恐怕會更猖獗,而這無疑會給反腐形勢帶來更大的挑戰。因而,讓“裸官”走向末路,才能排除“裸官”的腐敗隱患。
很顯然的是,防腐反腐的韁繩已經開始勒到“裸官”的身上,從中央限制“裸官”提拔,到地方撤換盤踞在一把手位置的“裸官”,似乎都在投射一種信號:官員若處心積慮鋪好后路,那便是斷了升遷的出路。讓“裸官”進退維谷,不僅可以檢驗官員對國家和政治的忠誠度,更重要的還在于,它還將對權力腐敗產生制約和震懾作用。
不過,隨著“治裸”措施的日益嚴厲,如何甄別“裸官”恐怕是首要問題。官員信息不夠透明,“裸官”身份的隱匿便有了巨大的空間。對于官員個人事項的掌握,當前依靠《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具有被動知情的特點,并且并不處于公眾監督的視野范圍內,也就讓官員有了瞞報事項的機會。前段時間,“落馬”的江西省副省長姚木根,被查原因是巡視組發現個人事項報告不實,瞞報隱匿了來源不明財產。巡視組的偶然發現,恰恰證明報告制度存在瞞報隱匿的空間,而瞞報隱匿的事項,除了財產,也包括“裸官”身份。
治理“裸官”的目的,是為了讓權力承載者有更多的牽絆。當家庭的命運跟個人的選擇緊密相連,或能讓公權力投鼠忌器。不過,從本質上而言,羈束“裸官”的命題,還是應該歸結于建立長效反腐機制的課題上來。權力運行軌跡置于透明的環境,官員財產、身份等經得起陽光的晾曬,那么非但“裸官”難以藏身,一切腐敗行為都恐難遁形。
如果“裸官”對為官施政所在的土地都缺乏誠意和信心,那么,又怎能獲取國家和民眾的信賴和托付?“裸官”末路,政風清廉才有前途。我們樂于看到治裸韁繩緊勒,更希望看到約束權力的籠子密不透風。(時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