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看,現在的互聯網金融也都是“民間”金融,只不過利用了“互聯網”的手段而已。用“高科技”包裝已有的商業模式,是企業創新的一個重要方式,企業家們心知肚明。
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興起,得益于傳統金融服務供給不足留下的發展空間,也得益于金融管制創造的套利機會。需要進一步拷問的,是這些空間和機會以前也都存在,甚至比現在還要大很多,為什么偏偏是“互聯網”抓住了機會?換句話說,“互聯網”在“互聯網金融”里起到了什么作用?
回答這個問題,不得不提民間金融。私人之間的借貸,專門的“抬會”,民間的高利貸等等,一直都是存在的,在江浙等地還很盛行。這些金融形式,也是對現有金融服務供給不足的反應。然而,民間金融一直沒有能夠得到正常發展,發展成為穩定的金融機構。思來想去,我國金融管制過于嚴厲,不發牌照是主因。
舉例來說,2000年左右進行的城市信用社改造,在浙江留下了四家民營城市信用社,分別是臺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溫嶺市城市信用社、金華義烏市稠州城市信用社、寧波象山縣綠葉城市信用社。無一例外的是,這四家信用社后來都發展成為很不錯的中小型城市商業銀行,分別是泰隆、民泰、稠州、東海。這100%的成功概率,是民間金融機構完全可以辦好的最好證明;仡^看,倘若當初多發一些民營銀行的牌照,或許民營銀行已經發展壯大了,我國金融業的版圖,可能已經大不一樣了。
對民間金融的防范,一直是和“防范金融風險”這個義正詞嚴的高端詞匯聯系在一起的。無可否認的是,風險控制是金融的核心要義,馬虎不得,金融風險當然要認真防范。不過,“認真防范”和“嚴厲防范”在本質上是不同的。
現實中的情形是,一提到金融風險,大家就如臨大敵?吹斤L險,不明覺厲,于是一棍子打死,安心回家睡覺。真不知道,這是防范“金融風險”,還是防范“金融”?或者,不知道如何防范金融風險的人,也就只能防范金融了。
“防范金融”看起來簡單,但這只是對監管者而言。一紙文件,就不讓人家干了,真是簡單之至。可是對于有金融需求和努力滿足這些需求的人來說,這是麻煩的開始。不讓合理合法地干,可是市場里又有巨大的需求,怎么辦?只好在法律的邊緣地帶干了。管制,無非是增加了商業的成本,降低了商業的效率而已,商業本身是消滅不了的,除非要消滅市場經濟。
相比于傳統的民間金融,互聯網金融的運氣好得多,至少到目前看起來是這樣。政策層面總體上是比較寬松的,甚至進了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李克強總理明確表示“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其實,不管怎么看,現在的互聯網金融也都是“民間”金融,只不過利用了“互聯網”的手段而已。P2P,眾籌,第三方支付,哪一個不是“民間”的?
政策上對民間金融一直謹慎提防,但是對互聯網金融卻比較寬松,背后的原因不得而知。一個可能性,是近年來我國對于民間金融的包容性也在增加,雖然不盡如人意,畢竟也沒有一刀切取締。更大的可能性,則與我國政策層面一直以來對“高科技”的崇拜有關。
因為一直落后,一直在追趕,我們對于科技創新的力量一直是認的,科技興國的理念一直深入人心;ヂ摼W于上世紀90年代在美國剛剛興起,是理所當然的“高科技”,國人見了這么高端、大氣、上檔次的東西,也自然是禮讓三分的。用“高科技”包裝已有的商業模式,是企業創新的一個重要方式,企業家們心知肚明。
其實,有了政策空間,即便沒有互聯網,金融也照樣能發展起來。美國版的“余額寶”,也就是美國貨幣市場基金在上世紀70-80年代的興起和發展,就是最好的例子。當時由于Q條款的限制,銀行不能向活期賬戶支付利息,其他賬戶有利率上限,但是當時通脹水平很高,市場急需高利率的固定收益產品,于是貨幣基金就在當時的銀行體系之外應運而生了,并且開始提供支付服務,相當于一個活期存款賬戶。因為在銀行體系之外,這種貨幣基金賬戶不受Q條款的限制。當時沒有互聯網,但是市場里有需求,政策上有空間,就發展起來了。(徐建國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