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P2P網貸征信體系的“先天不足”,使得P2P網貸為降低征信成本,在征信環節不得不馬虎了事,而P2P網貸監管的“后天缺位”,又使得P2P網貸為擴大經營規模,從而很容易形成超出P2P網貸中介屬性違規進行事前承諾和直接放貸擔保的沖動。
據香港萬得通訊社近日報道,作為新興的互聯網金融,P2P網貸是民間借貸陽光化的途徑之一,但P2P網貸平臺的安全問題也一直備受爭議。業內最為老牌的宜信更是在爭議中和行業共同“野蠻成長”。據知情人士透露,宜信有8億貸款已經壞賬,貸款主體已經遭到多起訴訟,宜信即使申請資產保全,也很難追回全部欠款。
盡管,對宜信8億壞賬難追回這則傳聞,當下尚難最終確認,但是,結合2013年以來P2P網貸行業的亂象頻發,作為國內成交金額最大、布點最多的P2P網貸平臺宜信,即使發生壞賬,也不會令人意外——據統計,自2013年以來,我國P2P網貸平臺倒閉或負責人跑路的有85家,參與P2P網貸平臺投資的,有近30%的投資者慘遭損失。
應該說,P2P網貸在我國近10年的萌芽和發展,有著相當重要和積極的意義,融資者可以快捷便利地滿足融資需求,投資者亦可以由此獲得遠超銀行定存的預期收益,通過P2P網貸平臺,可以大幅提高民間資金的配置效率。
可是,經歷近10年之后,P2P網貸在我國卻一直難以真正進入健康發展的軌道,其根本原因究竟在哪里?
對此進行追究,首先,我國P2P網貸征信體系存在“先天不足”,以美國為例,美國個人信用認證體系相當完善且透明,包括個人信用記錄、社保號、個人納稅、銀行賬號等,P2P網貸平臺均可以查詢和驗證。但是,我國整體個人征信體系不僅不夠完善,而且嚴重缺乏第三方征信平臺(當下以央行征信中心為主),這又造成了征信成本的高企。
金融業內人士都知道,P2P網貸的利差收益雖然比商業銀行高出許多,但是,一般來說,P2P網貸的單筆放貸額度卻較小,這就造成征信成本對利差收益的大幅擠壓。以10萬元的單筆放貸為例,在我國當前征信體系不完善、風險低的(有固定資產抵押)借貸資源傾向于商業銀行之下,如果P2P網貸嚴格落實征信調查流程,其征信成本極可能會達到5000元左右(占貸款額的5%),而這就會導致這筆放貸P2P網貸平臺無錢可賺。
其次,我國P2P網貸監管存在“后天缺位”,雖然我國P2P網貸誕生已近10年,但是,至今不僅沒有明確的監管法規出臺,而且缺乏明確的歸口監管機構。再以美國的監管為例,美國針對和涉及P2P網貸的監管法規便有10條之多。
我國P2P網貸征信體系的“先天不足”, 使得P2P網貸為降低征信成本,在征信環節不得不馬虎了事,而我國P2P網貸監管的“后天缺位”,又使得P2P網貸為擴大經營規模,從而很容易形成超出P2P網貸中介屬性違規進行事前承諾和直接放貸擔保的沖動。(楊國英 財經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