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更為迫切的共識尚未形成——對老年人的扶助應該與這個社會的綜合實力“相稱”,甚至應該有所超前、有所傾斜。
本報昨天《業主不續租,養老院要散伙》的深度報道,引起廣泛關注。部分民營養老院因租用場地租約到期面臨加租或結業的窘境,確實是一個值得認真反省并舉一反三的現象。
老年人是一個特殊群體,在很多方面屬于弱勢人群,在社會服務上天然需要額外的傾斜和關照。而在中國社會近三十多年內劇烈轉型之際,當人們從溫情脈脈的“單位人”拋為“社會人”、“社區人”,老年生活也同樣面臨新的挑戰。我們必須及時思考,社會轉型的代價和陣痛如何分擔。實事求是地說,當前在我國的大中小城市以及農村,由于“養兒防老”不太管用、社會養老配套不足,養老問題正在成為越來越多老年人心中的隱憂。這些年中央高度強調“社會建設”,其中對人口老齡化命題日益重視,正是對當前中國社會結構性深層調整中出現的新問題的呼應。理念性的原則如何變為實操性的舉措,可謂知易行難。
當然,也有一種傾向值得提醒。每每在談及當前的養老窘境時,我們都會反復聽到各種令人無奈的“缺口”,各種從技術層面提出的對策與建議,以及各類國外先進經驗的“他山之石”。而在這些務實的討論、建議和舉動緩慢推進的同時,一個顯然更為迫切卻有時遭到忽視的共識卻尚未強有力形成——對老年人的扶助應該與這個社會的綜合實力“相稱”,甚至應該有所超前、有所傾斜。道理無需贅言,如果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道德倡導還有點“虛”,那么從更“現實”的角度來看,我們每個人終將老去,今天我們對待老人的態度,很可能就是明天后輩對待我們的態度。這是一個事關每個人自身未來重大關切的現實命題。
今天,當公辦養老院的公共服務遠遠不能滿足國民養老需求、民營養老院又面臨各種窘迫之時,林林總總的客觀原因總會被羅列出來。可以肯定的是,出現這種困境,一定是我們的制度設計出現了問題。而制度設計之所以出現問題,很重要一個原因則是設計的理念出現了偏差。
必須厘清一個觀念:所謂“體面勞動”,勞動者退休后的體面養老是其題中應有之義,它是每個個體的勞動力價值周期的一個必經階段,絕不能孤立看待。讓人們在老年階段“活得有尊嚴”,在老齡化日益逼近的中國,既是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理念的直接體現,也是每個人的“中國夢”的具體化。晚景凄涼是一種最無奈、最悲愴的人生境況。說句實話,“沒有老過”的年輕人確實很難換位思考或感受這種處境,但不能感同身受并不代表可以無動于衷、無所作為,甚至在一些做法上背離人情與常理。
這些年來“銀發經濟”儼然成為一個流行詞匯。市場力量,固然神奇,而通過市場機制,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養老產業,一定程度上確實能起到更好配置資源、提高養老服務質量和效率的功效。但這絕對不等于,我們可以眼中只有“經濟”沒有“銀發”,換言之,絕不可以將這種“銀發事業”簡單當成一門生意去做,哪怕只是在一些地方、一些范圍內也不應該。引入市場機制,絕不意味著公共財政“甩包袱”,更不意味著在這個特殊的“養老市場”內,老年人的晚年健康、幸福與尊嚴可以簡化為單純的貨幣關系、成為過于直接的物化利潤。我們當然可以舉出很多國外發達國家養老的先進經驗,美國、日本、新西蘭……先進做法當然需要借鑒,而超越具體的技術層面,我們更應關注的是其背后公共財政與公共部門的擔當與責任,以及民意的監督與倒逼。更得要領的學習并非“術”的層面的模仿與追趕,而是對內在理念、機制的領悟與自省。思想是行動的先導,養老事業的“補課”,同樣如是。(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