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將在京滬穗等四地開展“以房養老”試點的消息,再度攪動輿論的波瀾。媒體報道時稱保險企業對此似乎并不熱衷,因這一業務面臨諸多風險,而網絡上的討論更是吐槽質疑聲占了上風,有網友甚至懷疑政府是否在甩包袱,把養老問題都拋給個人、企業……
養老是近年的持續熱門話題,每有類似新聞披露,都能引發公眾內心的漣漪。這不奇怪,統計顯示,至2012年底,我國已有60歲以上老人1.94億,并以每年600多萬的速度遞增。近年,各地公辦養老院“一床難求”的報道不斷見諸報端,“最火養老院要排100年”的新聞更引爆輿論,既令人瞠目,也觸動“老不起”的社會焦慮。
昨日有報道說,江蘇常州市民趙女士,為照顧癱瘓的老父親,連請23個保姆都辭職了,送養老院要么拒收,要么費用高昂無法承受,無奈,趙女士一咬牙賣了住房,又東借西湊300萬元,自己辦起一家養老院,就為了讓像自己父親這樣“不受待見”的老人有個養老的去處。
人們常愛用“未富先老”概括我國當下的尷尬局面。事實上,我們可以說是整個社會都猝不及防地遭遇了老齡化“變故”:國家財力不足,養老機構和設施嚴重欠缺,社會保障基礎薄弱,許多家庭“空巢”,失獨、失能老人愈來愈多……所有這些,不僅拖累成千上萬的家庭,更成為沉重的社會負擔。
在此背景下,出現對“以房養老”動機用意的質疑和反對聲實屬正常。平心而論,“以房養老”其實是為特定人群量身定制的商業化養老業務,它與社會其它的養老舉措并行不悖,在西方國家已經很成熟。而在我國,由于國情及社會觀念的差異,它確需先期試點探索。尤其是,在社會化養老體系十分薄弱的情況下,各種新型養老形式的探索都應予以鼓勵,并在發展中臻于完善。
值得重視的是,圍繞“以房養老”的爭議中,充溢著人們對社會養老現狀的不滿和焦慮。對此,作為社會管理者,不僅要傾聽,更要順應民意,積極應對。某種程度上說,當下的養老難題,也是中國社會向現代化轉型中必須要邁過的檻。“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解體分化,“子女養老”面臨“空巢”困境,醫療、看護、養老服務等又嚴重滯后,緊迫的現實需求呼喚著社會化養老體系的加速構建。
在現代社會,養老絕非一己私事,而是社會生態鏈中必不可缺的一環。同時,養老又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眼前最缺的不僅僅是養老院和護工的巨大缺口問題,更在于立法和制度層面缺乏系統設計。雖然有了《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以及國務院去年10月頒布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等,但由于沒有相關的配套政策,或者剛性約束不足,許多良善理念到現實中往往淪為“空頭支票”。在養老已成為全社會“短腿”的情況下,在財政投入、稅收傾斜、公共服務配套等方面,都需要強有力的政策支持。
人生終有老。這一代老人年輕時大多經歷了艱辛生活的磨礪,能否讓他們優雅地安享晚年時光,不僅是家庭子女的孝心和責任,也體現著社會的良心和人性溫度。應對我國老齡化的快速發展,需要高效而又具現實針對性的社會決策。(閱盡)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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