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電子禮品卡成為送禮“神器”的消息引來社會熱議。
筆者看來,電子禮品卡之所以受青睞,一是送禮和收禮雙方互不見面,風險小;二是省略了實體兌現環節,不易暴露;三是通過網絡交易,便于逃避監督。在一些人看來,電子禮品卡似乎為腐敗行為披上了“隱身衣”。
不可否認的是,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管理的確存在漏洞,電子商務企業的發票管理不嚴密,虛開發票行為比較猖獗等,讓電子禮品卡成為送禮“神器”有了可乘之機。同時,一些機關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央政策規定時不到位,鉆政策的空子,打規定的擦邊球,還有僥幸心理作祟。
當前,應盡快將電子禮品卡腐敗扼殺在“搖籃”之中。一方面,盡快制定網絡銷售禮品規范,如不僅購卡實名,用卡也要實名,不僅要限制單卡金額,還要限制單卡銷售數目等。通過制定法律加強技術層面的監管,給那些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有僥幸心理的公職人員戴上“緊箍咒”。另一方面,稅務等部門要加大對售卡單位使用發票的監管,讓發票成為禮品經費報銷無法逾越的關口。此外,尤須加強法規教育,讓收禮群體認識到收禮行為是違規違紀的,同時還要對收禮者加大查處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斬斷收禮的“手”。(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政協委員 廖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