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擁晚會、公安部春晚、文化部春晚和央視春晚,被合稱為“春節四大晚會”,20多年來,已形成并存格局。但據新華社報道,今年這“四大春晚”只剩央視春晚一棵“獨苗”,其余3臺都將停辦,該格局會被打破。
3家官辦春晚一齊停辦,顯然跟熒屏節儉風的刮起有關。去年8月,中宣部等五部門下發《關于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要求扭轉晚會奢華之風、鋪張浪費現象,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舉辦文藝晚會。在“節儉令”的背景下,許多文藝晚會、節慶演出或簡辦或被取消。而3大晚會停辦,也延續了這一態勢。
在網上,四大春晚“4減3”,受到網民的普遍認可。從輿情動向看,壓縮官辦春晚,契合民眾期許。實際上,對于一些行業公職人員的敬業表現,公眾都看在眼中,記在心上,沒有必要再通過辦臺晚會,強制“植入營銷”。
不可否認,擁有多年歷史的3大春晚,都有著特定功能承載。和央視春晚的大眾化比,它們更側重于突出某些行政、行業的主題定位,也為公眾呈現了不少審美杰作、文化精品。在當時的環境下,它們也填充了公眾精神生活空當,營造了歡快的節慶氛圍。
但在眼下,隨著公眾娛樂方式多元化,審美口味變換,電視春晚式微,這3大春晚的收視率近年來也不佳。更重要的,則是“官辦”模式下,它們往往耗資不菲,造成的浪費不容小覷,而且還有模仿效應。
事實上,這也是官辦春晚景況的掠影。近年來,很多地方、部門已掀起“晚會熱”。許多晚會都是通過財政出資或資金攤派,支撐起大制作、大場面。舞臺布景必選高端大氣上檔次的,表演必請大腕,有的還競相比闊氣、拼明星、講排場。大操大辦下,制造的是“虛假繁榮”,損耗的卻是公帑,以及政府部門的信譽。
有媒體曾報道,在國內演出市場,大型晚會動輒要花費5000萬元以上,在經濟發達地區,一臺晚會可能會花費上億元甚至幾億元。這與“八項規定”中厲行節儉、杜絕鋪張的主張背道而馳,也難逃“公款追星”之類的詬病。正因如此,在近兩年全國兩會上,屢有代表委員呼吁,與其慷納稅人之慨,“燒錢辦晚會”,不如買校車或建學校。
除了“燒錢”,官辦晚會,通常也暗藏著腐敗衍生的機會。因經費預算等前置性程序缺失,后續審計又不到位,在官辦晚會中,賬目虛開、吃回扣等亂象叢生。現實中,就有些官辦晚會,臺前是場面美學,幕后卻是隱性的利益輸送。
政府部門不得公款追星、辦“春晚”,不只是中央的文件要求,更是現代政治倫理的要求。所有的公款均是取之于納稅人,因而也當用之于納稅人,而不應該讓一些政府部門打著娛樂人民的名義,辦晚會自我謳歌。
所以說,四大春晚“4減3”,不只是務實之舉,體現了節儉,而且也是行政理念的糾偏,停辦之后,反而社會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