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不斷,臭氣熏天,前幾天,濟南歷城區鮑山街道梁王村村民向山東廣播電視臺反映,村里的石河河道好幾個管道在排污水,村民苦不堪言。記者撥通濟南歷城區環保局的舉報電話后被告知“有舉報我們才去查”,處理的時候會給市民一個回復,至于多長時間回復不好說。(1月6日 山東廣播電視臺)
有舉報才去查,沒有舉報就不查,環保局的執法原則豈能是“不告不理”?!
一條河流污水不斷,環保局可以說沒發現,卻不能說沒有舉報就不查。更何況,是真的“沒有舉報”,還是“舉報了沒查”,目前還不能下結論。據村民反映,這條河夏天時候就開始有污水排放——“下雨陰天的時候呼呼地排,這里羊成活率都不高”——這么長時間,村民都想到找媒體了,難道想不到找當地環保局?
再翻看去年、前年的報道,濟南歷城區鮑山街道梁王村這條石河的污染問題,是一個“舊聞”:早在2012年7月,藍星石油濟南分公司含油污水罐發生泄漏,對梁王村的石河造成嚴重污染。2013年12月12日,群眾舉報有人違法向石河排污,致河水渾濁,歷城區環保局調查認定,污水主要為距此處1公里遠的山東世界貿易中心銀座洗衣公司排放,該公司半年前正式營業,但一直無環保審批手續,已責令整改。
這說明,歷城區環保局既知道石河邊有污染企業,也知道這些企業經常違法排污的事實。“有舉報才去查”不過是為自己行政不作為找的借口而已。這種作派距離中央要求的群眾路線何止千里?
另外,歷城區環保局負責人稱“執法權有限,無法強制關停企業”,但半年多時間里為何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群眾的飲水、呼吸、生產等問題難道不是刻不容緩的事情嗎?這是否意味著,有些地方和部門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走過場,糊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