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費期限到了怎么辦?山東省的做法是延長收費期限。日前,山東省政府官方網站公布,將6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的收費期限延長至15年,將9條收費期滿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臨時”延期收費一年。日前,山東省其他高速公路經營方也都收到了延長收費期限的公函。山東省交通廳對此的回應有4個藥店:錢沒還完,下面還有巨額養護費;等待新政策,看是否有長期收費政策出臺;個別路段免費將影響高速公路的整體性和完整性;免費了,不好管理。(1月6日《第一財經日報》)
有一種廣為流傳的說法是,“全世界14萬公里收費公路,其中10萬公里在中國”。而實際上,我國收費公路里程早已遠超10萬公里,而且收費標準畸高,亂收費屢禁不止。對于這個“國情”,民眾怨聲載道又無可奈何,只能慢慢等待公路收費期滿后停止收費。可是,人們等來的卻是收費期限延長的消息,怎能不感到憤懣?
山東省交通廳的解釋,與其說是4點理由,不如說是4個借口。因為高速公路延期收費已然違法,而違法是沒有任何理由或借口的,對于“法治政府”尤其如此。
根據現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該規定其實包含兩層意思:其一,政府還貸公路只要還清貸款、集資款即應停止收費;其二,不管是否還清貸款和集資款,政府還貸公路最長收費期限為15年。
對照該規定,山東省將9條收費期滿(滿15年)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的收費期限延長一年,此舉明顯違法,因為,“最長不得超過15年”的規定沒有任何前置條件,沒有任何例外情形,“錢沒還完,下面還有巨額養護費”并不能成為延期收費的理由,未還清的貸款以及養護費應由政府財政埋單,這是公路的公益屬性決定的,也是政府應當承擔的責任。
所謂“等待新政策”更是荒唐——政府辦事難道不是依據現行法規,而是依據想象中的未來政策?如果“等待新政策”可以成為違反現行法規的借口,那么現行所有法律法規豈不都要變成廢紙?如果“新政策”始終不出臺,莫非山東省要年復一年、無休止地延長高速收費期限?至于將6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收費期限延長至15年,看上去沒有突破政策界線,但其正當性同樣可疑,因為,即使在法定范圍內延長公路收費期限,也需要充分理由,尤其需要公開成本收益賬,而不能想延長就延長。如果這6條高速公路已經還清貸款,那么延期收費同樣違法。
個別路段免費會“影響高速公路的整體性和完整性”,這個借口無比牽強。人們開車通過收費路段和免費路段,交費時扣除免費路段的通行費即可。個別路段免費并不會影響高速公路網的完整性,只會影響政府收費的“完整性”罷了!至于“免費了,不好管理”,這個借口更是荒唐透頂,按此邏輯,難道所有公路都收費才便于管理?難道所謂管理就是收費?目前國內已有免費高速公路(比如上海滬嘉高速),在管理上并沒出什么亂子。
政府部門違法沒有任何借口,所有借口都站不住腳而徒留笑柄。山東高速公路收費延期開了一個惡劣的先例,對于這種明顯的違法行為,國家有關部門不能不管。否則,勢必有其他地方以各種理由紛紛效仿,如此,公路收費可真的要綿綿無絕期,世世代代收下去了。(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