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人民日報2版頭條以《如何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為題,刊登了對中央紀委研究室負責人的“權威訪談”。這位負責人坦陳,這些年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遠沒有落實到位。“我們經常聽到某個行政首長因為重大安全事故被追究責任,但很少聽說有哪個地方的黨委書記或者紀委書記,因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力而被追究責任的。這種狀況必須改變。”
這番令人眼睛一亮的表態,雖然出自中央紀委研究室負責人口中,但稍諳國內政治生態的人們都能覺察到背后的決策支撐。人們很容易得出這樣的判斷:黨內監督這么大的動作,應該不會是空穴來風。因而這條消息,贏得了民眾的一致點贊,人們內心充滿期待。
中央反腐倡廉組合拳步步逼緊,如果這一記拳出手,無疑對權力的監督,有著一劍封喉的效果。
這些年,對于行政首長的問責,日漸成為權力監督的常態。但是,作為黨的集體領導的一把手,書記真正吃到責任分量的,還很鮮見。一些地方發生腐敗窩案,成批官員應聲落馬,但一把手沒事,紀委書記也沒事。有的行政領導與書記搭檔多年,當選的時候,書記是一致舉手中的其中之一;作出事后被認定失誤或者錯誤的決策時,書記也是一致通過中的其中之一;出了事之后,第一個舉手擁護的也是書記。他們看上去像是兩條道上跑的車,搞得跟互不相干的陌生人一樣。這種“出污泥而不染”的一身輕松,群眾實在看不懂。
作為集體領導的一把手,理應是班子隊伍出了問題的第一責任人,是黨管干部中首先需要關進制度籠子的第一權力。為什么這些年來書記的屁股少有人摸?關鍵還是書記的角色,是權力隊伍中真正最大的“老虎”,怕摸了之后受傷,怕黨的形象受損。這給社會帶來的直接印象是,書記一把手,成為只擁有權力、不承擔問責的特殊官員,成為黨紀國法監督真空之中的特殊角色。
中央紀委研究室負責人這次明確表示,“如果發現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有失職等責任問題,就要采取倒查的辦法予以追究,絕不能以集體名義敷衍了事”。
事實證明,領導干部隊伍中的腐敗,首先是黨管干部的失察,是黨內監督的失職。書記一把手、紀委書記,即便自身干干凈凈,也沒有理由把自己與腐敗落馬的領導干部關系撇得干干凈凈。在權力與責任的關系中,如果一把手書記置身制度的籠子之外,那么這個籠子就是不科學、不嚴謹的,就有可能制造新的矛盾和責任攀比,就有可能成為一只變形的籠子。
中央鐵拳治腐,將問責之劍,懸在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的頭頂,是從嚴治黨的重大進步,值得期待。只有讓一把手真正吃到為領導班子集體廉政作風擔當一肩挑的分量,反腐工作才能讓人民群眾看到真刀和真槍。(劉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