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個快遞把命都搭上了,其行為之小之平常與后果之嚴重,讓人震驚。
東西不應該被寄出,收件的企業不應該收件,收了件出了問題沒有及時上報……一連串的錯誤,最終釀成了一死九中毒的悲劇。
從事發開始,用了將近5天的時間才將問題控制住。另一方面,危險品走的卻是生死時速。劉興亮收到快遞是在11月29日上午,當晚10點多,他就在醫院永遠閉上了雙眼。這其中,因為快遞企業和發件企業的錯誤,浪費了很多時間,鑄成大錯,管理部門理應對其作出最嚴厲的處罰。
但是,應對機制的反應就夠快了嗎?至少從相關部門接到報告的11月30日11點到12月2日下午,這么長的時間里,除了污染源,對那些散落在外的快件,有關部門到底采取了什么應對措施?還值得追問一下。
第一,有關部門有沒有及時責令快遞企業在第一時間里作出回收處理?而且這種回收處理必須由專業人士做,一家快遞企業顯然已經無法獨立完成,有沒有要求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接手處理?
第二,快件上都是有收件人電話的,打個電話把問題說清楚不需要花太多的時間,是不是在人沒死之前,有關部門還抱有某種僥幸心理?
第三,當地有沒有針對此類情況的一整套應急機制呢?或者更直接一點,這種監管體系有多少時間是浪費在了程序之中?
12個小時與5天,這是一對不成比例的數字。還原這個過程很重要,它可以告訴我們如何在已經造成傷害的情況下盡可能地降低危害。不出問題是管理的至高境界,但出了問題能將傷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同樣也是一種境界。(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