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在江蘇南通市行政中心大院工作的董姓女士在收發室簽收一份特快專遞時發現,這件裝著一份普通會議通知的快遞,竟是同在一個大院里辦公的另一部門花費20元寄來的。(新華日報2月5日)
據說這樣的情況在機關并非個別。“這樣的‘大院快遞’我見多了。別說前后樓了,有時同一棟樓,樓上樓下還寄信呢。”記者趕到收發室采訪時,一位工作人員一邊挑揀著信件一邊說。撥開攤了一地的郵件,記者驚訝地發現,竟然還有同一單位不同處室間寄發的郵件。
同一個大院,同一幢辦公樓,相互間的信件往來難道不能直接送達,還要經過特快專遞?這機關的工作人員也太懶了吧?對此,發送郵件的單位,辦事人員卻表示很委屈。因為郵件量很大,他們一般按統計好的名單統一交給郵局發特快,也就沒有將大院里的特意挑出來。
請注意,我們所說的機關內送達,并不是要求他們一家一家地跑到需要送達的機關,而只需要送到機關大院的總傳達室,各個機關就會有人自己拿回去的。他們卻連這一點舉手之勞都不愿意,這不是太懶是什么?花一秒鐘把一封信件揀出來,就可以為納稅人省下20元,這樣的投入難道不值得嗎?
當然,說這些官員懶,可能只是表象,其懶病產生的根源又與制度安排有關。反正是公家的錢,花多了也不心疼;這里三公消費幾百萬,何必計較信件郵寄的錢?
解決機關浪費問題,可能真的很難。第一是要教育,納稅人的錢,一分都不能亂花;同時要糾正“只要不入腰包,就不算犯罪”的錯誤觀念;第二,在宏觀上,應該關緊財政預算的大門,但是,這一條目前還做不到,預算大而化之的情況暫時無法改變;第三,只能建立有關制度,造成浪費的,一經發現,由責任人全額或者按比例賠償。例如,那位在大院里就投寄出60多封信件的責任人,如果這1200元由其本人負擔,他還會這么做嗎?
當然,負責信件發送的工作人員抱怨,有一點還是有道理的:信件太多。事實上,機關里不分對象,濫發文件和信件的現象確實存在,需要治理。要對每一份文件審定發送對象,而不是像傳單一樣到處廣發。例如那年底印發的賀年卡,動不動就印發數百、數千張,基本沒有實際意義,不說一律禁止,起碼也需要砍掉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