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深蒂固的壟斷經營者面前,公眾既不可能討價還價,也沒法另尋出路“用腳投票”
又一年春運即將到來,無座車票能否打折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現代快報記者就這個“老話題”再次詢問鐵路部門,相關人員表示,“根據目前實施的《鐵路客運運價規則》,旅客票價按旅客乘車的實際路徑計算,主要是依據其距離長短制定的。”對于站票應不應該打折,他直言“不清楚,也不好說”。
但凡乘坐過火車的人幾乎都知道一路站到終點是種什么樣的滋味。即使如此,想要叫占世界鐵路總營業里程6%,卻完成了世界鐵路25%運輸量的中國鐵路,徹底“消滅”站票,暫時也還是不可能的。站票雖然一時難以全部“消滅”,但完全可以做到和坐票拉開差價、區別對待,而且按照《合同法》所述公平原則也有必要這么做。按照鐵路部門的解釋,火車票價主要依據出行距離長短而定,那么,臥鋪票遠高于座位票的價格又該作何解釋呢?很顯然,乘車的舒適性也一直作為票價主要依據之一,這樣的定價依據,為什么到了站票這里就說不通了呢?
站票能否打折其實是一個曠日持久的話題,圍繞這個話題甚至引發過官司——早在2006年,江西市民丁昌祥就曾因此將北京鐵路局告上法庭。雖然當初的官司無疾而終,但諸多細節仍歷歷在目,其中,鐵路局代理人的一番話至今令人難忘——如站票和座票真的出現差別,就會有人為了省錢而買站票,以致座位過剩。這樣就會出現買站票的人享受座位的情況,出現另一種不公平。
“站票打折會導致客流激增”,面對火車站票引起的討論,鐵路部門的這種解釋可謂一以貫之。2008年,當時的鐵道部針對公眾提議的站票能否實行“站價”回應說,站票實行“站價”會使更多人擠向鐵路,造成列車嚴重超員,危及行車安全。看得出來,在鐵路部門眼中,價格杠桿作用意義重大,如果降低站票價格,將會給人留下可趁之機。問題的關鍵是,“省錢”真的是火車乘客最大的消費追求嗎?
按照所謂“省錢理論”,臥鋪票價比硬座高出許多,按理應該出現“臥鋪過剩”才對。可實際情況是,火車站最緊俏的商品恰恰就是臥鋪票,而票販子手中賴以謀求暴利的也是臥鋪票。如果為了“省錢”,為什么夜間餐車座位總是會高價賣給那些無座者,甚至臥鋪夾道里的折疊椅也成為列車員撈取“外快”的法寶?“舒適”與“省錢”,到底哪一個的需求更大?
至于“買站票的人享受座位的情況”,以目前的情況來看根本不會出現。首先是坐票不可能出現“過剩”,其次即使有乘客中途下車,車站也完全有能力將這個座位賣給其他人。在各大售票站點均已全面實現聯網的今天,核實每一位乘客的乘車區間,作出統籌安排應該算不得什么難事,無非多敲打幾下鍵盤而已。
道理雖然很簡單,但火車站票打折依然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究其原因,在于公眾對此沒有絲毫發言權——在鐵路部門奉為圭臬的《鐵路客運運價規則》中,并沒有公眾意見的一席之地。雖然《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都明確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制度,然而,在火車票價標準這個關系到絕大多數人切身利益的問題上,價格聽證制度依然遙遠得使我們自己都覺得,提出這樣的要求簡直就是一種罪過。
站票打折雖然贏得坊間普遍支持,但卻一次次在實踐中碰壁。根深蒂固的壟斷經營者面前,公眾既不可能討價還價,也沒法另尋出路“用腳投票”,當徒具象征意義的火車票價格聽證只能可遇而不可求的時候,縱然十分不滿、萬般無奈,普通公眾又能怎樣? (趙志疆)